庞朴:孔子何曾愚民
2010年01月18日 17:49凤凰网历史综合 】 【打印共有评论0

( 一 )

《论语》〈泰伯〉篇第九章说:“子曰民可使由之不可使知之”。这么一节看似简单的话,究竟应该如何句读,如何解释,多少年来居然聚讼不已,蔚为大观。

最早一批的解释者可推郑玄为代表,他说:

民、冥也,其见人道远。由、从也,言王者设教,务使人从之。若皆知其本末,则愚者或轻而不行。(据刘宝楠《论语正义》引)

这个解释很直率,也很清楚,它认为:王者为了使民众从其所设,乃故意不使他们知道设教的本末,以防其可能的“轻而不行”;而这是基於,民乃群氓,他们不了解为人之道。在这个解释中,关键词“可”和“不可”,被理解做“应该”和“不应该”:只应该使老百姓跟着走,不应该使他知道为什么。

现在通行的《十三经注疏》本上,收录的是魏人何晏注和北宋邢丙疏:

注:由、用也。可使用而不可使知者,百姓能日用而不能知。

疏:此章言圣人之道深远,人不易知也。由、用也,民可使用之;而不可使知之者,以百姓能日用而不能知故也。

这一解释的主要根据在“百姓能日用而不能知”,此典出在《易·系辞上》。那里说,对於“一阴一阳之道”,仁者见之谓之仁,智者见之谓之智,老百姓则什么也不知,只能无意识地跟着做。何邢二位据此认为,既然百姓只能用,不能知;为政者也就只能使之用,莫能使之知。於是,“可”和“不可”,遂被定为“能够”与 “不能够”。

这两种较早时期的解说,尽管有应该不应该还是能够不能够之别,其为愚民主义,则是共同的、不加掩饰的。当然,从不应该到不能够,意味着从应然判断到实然判断,其在君民关系的设定上,有着很大进步;但终於未曾跳出愚民范围,也是事实。

下一个影响较大的说法是朱熹《论语集注》,该书此章集有程子注和朱熹自注各一条:

程子曰:圣人设教,非不欲人家喻而户晓也,然不能使之知,但能使之由之尔。若曰圣人不使民知,则是后世朝四暮三之术也,岂圣人之心乎?

朱熹曰:民可使之由於是理之当然,而不能使之知其所以然也。

除去诉诸“心”和“理”这一宋人的特色外,程朱二位的解释,也是落脚於能与不能上。值得注意的是,二位极力分辨愚民之术和圣人设教之绝不相容,则是前人所未曾明言的。不过,这一分辨,固然洗刷了圣人愚民之冤,却难免有置圣人於不知其不可的愚蠢地位之嫌,读来倒是很有趣味的。

及至近世,康有为、梁启超师弟对这一章的解释,另是一番情景。

康有为的《论语注》里这样说:

…… 孔子之欲明民,至矣。然中人以下不可以语上。……如以神道设教,则民以畏服;若明言鬼神无灵,大破迷信,则民无所忌惮,惟有纵欲作恶而已。故可使民重祭祀,而鬼神之有无生死,不必使人人知之。凡此皆至易明者。孔子曰:“道之不明也,我知之矣。智者过之,愚者不及。”深忧长叹,欲人人明道。若不使民知,何须忧道不明,而痛叹之乎?愚民之术,乃老子之法,孔学所深恶者。圣人遍开万法,不能执一语以疑之。且《论语》、六经多古文窜乱,今文家无引之,或为刘歆倾孔子伪窜之言,当削附伪古文中。

这段注文的思想相当混乱。一方面,既盛赞孔子“欲人人明道”,认为“愚民之术”乃“孔学所深恶”;另方面,又主张“中人以下不可以语上”,相信“民以畏服”,而认为某些事情“不必使人人知之 ”。一方面,肯定这一章是“圣人遍开万法”中的一法,不能怀疑;另方面,又说它“或为刘歆倾孔子伪窜之言”,应当删去。康有为的这一混乱,是他情感与理智矛盾的表现。在情感上,圣人是他的偶像;而理智上,又无法否定“不可使知”的消极性,於是便进退失据,前后混乱起来。

他的弟子梁启超有鉴於此,采取了釜底抽薪的办法,认为:此句正读应为“民可,使由之;不可,使知之”;譬如关于君主立宪,民众已有此知识,就立刻实行之;民众尚无此知识,就开发民智,创造条件,准备尽速实行之。(《孔子讼冤》,见《新民丛报》第八号《杂俎》栏《小慧解颐录》,1902年)此说虽巧,然验诸汉语习惯,终嫌未安。所以20年后,在其《先秦政治思想史·民权问题》章中,梁氏又回到通常读法,云:

《论语》有“民可使由之,不可使知之”二语,或以为与老子“愚民”说同,为孔子反对人民参政之证。以吾观之,盖未必然。“不可”二字,似当作“不能够”解,不当作“不应该”解。孟子曰:“行之而不著焉,习矣而不察焉。终身由之,而不知其道者众矣。”此章正为彼文注脚。“可以有法子令他们依着这样做;却没有法子令他们知道为什麽这样做”,此即“民可使由不可使知”之义也。例如“慎终追远,民德归厚”;“故旧不遗,则民不偷”。使民厚,使民不偷,此所谓“可使由之”也;何以慎终追远便能厚,何以故旧不遗便不偷,此其理苦难说明,故曰“不可使知”也。儒家无论政治谈教育谈,其第一义皆在养成良习惯。夫习惯之养成,全在“不著不察”中,所谓“徙善远罪而不自知”,故“终身由而不知”,乃固然也。然则欲以彼二语构成儒家反对民权之献者,非直冤酷,亦自形其浅薄也。

这个解释没有什么新意,包括引孟子言论作证一节,皆前人所已道及。梁氏所增加的,唯在将问题上升到民权高度;这当然是时代使然的了。后来郭沫若在《十批判书》中,又重复了一遍梁的说法,其《儒墨的批判》有云:

要说“民可使由之,不可使知之”为愚民政策,不仅和他“教民”的基本原则不符,而在文字本身的解释上也是有问题的。“可”和“不可”本有两重意义,一是应该不应该;二是能够不能够。假如原意是应该不应该,那便是愚民政策。假如仅是能够不能够,那只是一个事实问题。人民在奴隶制时代没有受教育的机会,故对於普通的事都只能照样做而不能明其所以然,高级的事理自不用说了。原语的涵义,无疑是指后者,也就是“百姓日用而不知”的意思。孟子有几句话也恰好是这两句话的解释:“行之而不著焉,习矣而不察焉,终身由之而不知其道者众也。”就因为有这样的事实,故对於人民便发生出两种政治态度:一种是以不能为正好,便是闭塞民智,另一种是要使他们能够知才行,便是开发民智。孔子的态度无疑是属于后者。

郭氏也增加了一些新东西,那就是将“能够”“不能够”又分为两种:一种是以不能为正好,另一种是以不能为不好;於是遂有闭塞民智与开发民智之别。据说,孔子的态度属于后者而无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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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 庞朴   编辑: 蔡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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