东德原总书记克伦茨:“我是政治犯,不是刑事犯”
2009年11月05日 21:43青年参考 】 【打印共有评论0

4.“他们不承认我是政治犯”

起诉我的罪名,是我对在边境地区死亡的4人负有责任。他们说,我从1984年至1989年任政治局成员,而在此期间边境地区一共死了4人,所以我对这4人的死亡负有法律责任。

当年,依照东德宪法保卫东德边境的行为,不应视为违法行为。当时东西两德之间的边界,并不是德国内部边界。有人试图把它说成是内部边界,就像是萨克森与巴伐利亚两州之间的边界一样。实际上,众所周知,这是一条军事战略边界,是苏联与北约之间的前沿防御线,是两种政治制度之间的分界线,是全世界最复杂的边界。

被判处6年半的监禁后,我提出了上诉。先是被联邦高级法院驳回上诉,接着又被联邦宪法法院驳回。之后,我又向欧洲法院提出上诉。我的理由是:且不从政治角度,就是单单从司法角度看,德意志联邦共和国也没有资格审判我,因为根据联邦德国的基本法,只有当一个人的犯罪行为开始时是位于这个国家的国土上,并触犯了这个国家的法律时,才能被判刑。而我的行为是在主权国家民主德国实施的。但他们反驳说,德意志民主共和国政府并不合法,联邦德国的做法没触犯这一原则。我的上诉被笼统地驳回。

经过多年斗争,我还是不得不入狱服刑。入狱那天是2000年1月13日。我的前任昂纳克,正是在1993年1月13日从柏林莫阿比特监狱获准出来,乘飞机前往智利的。

昂纳克获释的主要原因是他年迈病重。如果他不是罹患癌症,也会受到很高的刑罚。

当那位负责昂纳克案件的检察官对我的案件进行起诉时,要求的刑期是11年半。他当时陈述理由说,如果按照美国法律,刑期还会更高,所以没有采用美国法律,而是采用德国法律。根据德国法律,昂纳克的刑期应该是15年。因为我尚不如昂纳克那样“罪孽深重”,所以他只要求判刑11年半。

我先是被关入哈根费尔德监狱。这是一所四五年前刚建的新监狱,关的是一些长期服刑后即将出狱的犯人。我住的是一个4人囚室,另外3人是外国青年刑事犯,年龄与我的儿子相仿,两个是土耳其人,一个是波兰人。他们的罪名似乎是偷窃,也可能是贩卖军火,具体情况我不太清楚,因为我从来没有详细打听过。他们对我很不错,就像战友一样。我与监狱的其他囚犯之间的关系也没问题。

然而,有一天来了很多记者,抢拍照片,我突然被送进一辆重刑犯囚车,里面黑黑的,没有窗户。就这样,我被转到了普吕岑湖监狱,关到了6米多高的大墙内。普吕岑湖监狱很大,有过黑暗的历史。它始建于19世纪,曾经关过威廉·李卜克内西等知名人士,在纳粹德国期间这里曾枪杀过3000多名反法西斯战士。

在我入狱时,有记者问我:“克伦茨先生,你现在有什么感觉?”我对记者说:“我感觉自己不是刑事罪犯,而是政治犯。”在德国,只要谁说自己是政治犯,就会被送进医院进行心理检查,因为德国在理论上是不存在政治犯的。于是,他们就派心理医生给我检查,而且还要医生判断我是不是有暴力倾向。他们问我,是否想重新恢复东德。我说:“柏林墙已经没有了,军队已经没有了,我怎么可能恢复东德呢?”尽管如此,他们还是想方设法对我进行攻击,从而证明我不是政治犯,而是刑事犯。

许多朋友对此表示抗议,包括原苏联的许多同志。俄罗斯国家杜马曾通过一项决议,要求德国停止对东德领导人的刑事迫害。这些做法显然起了作用,德国司法部门把我搬出那个老监狱,进入一个新建的监区。

5.接见中青报社领导有深意

(为了缓和克伦茨的情绪,记者转了一个话题,问他是什么时候认识昂纳克的。他微微地仰起头,闭上眼睛凝神思索,脸上逐渐露出笑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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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编辑: 蔡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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