改革开放30年我国就业制度改革的回顾与思考
2008年12月08日 17:54理论前沿 】 【打印已有评论0

四、劳动力市场转型和发育的三个特征

就业制度的改革或劳动力市场的发育,整体上保持着稳健、渐进的推进节奏,在一些特定时期也发生了相对激进改革的事件。从一个改革整体和相对长的时间,结合就业增长和结构变化的真实情况看,劳动力市场的发育在改革中并不处于滞后地位。中国劳动力市场转型和发育,清晰地显示出三个重要特征。

第一个特征是增量调整与存量调整两种改革方式并用。一般认为,中国经济改革的特点是以增量调整为主的渐进方式。然而,劳动力市场的转型与发育却结合运用了渐进和激进的两种方式。中国劳动力市场在经历这次冲击之前,非公有经济已经获得了很大的发展,因而为冲击发生时应对城市职工下岗、失业的严峻局面做了一定的铺垫。同样,由于城乡劳动力市场在此前得到的发育,使得遭受冲击以后的高速经济增长同步地创造了大量的就业机会,不仅化解了严峻的劳动力市场冲击,而且通过各种市场化的途径促进了就业、再就业、创业和劳动力流动,使城乡就业增长实现了一个新的跨越。

第二个特征是数量调整和价格(工资)调整两种改革方式并用。其他转轨国家的经验表明,由于转轨时期的经济增长衰退,在劳动力市场的调整中,当以数量调整为主时,则出现严重的失业现象,造成社会动荡。而当以价格(工资)调整为主时,由于工人工资大幅度下降,会产生严重的贫困现象,同样导致社会不安定。中国的就业制度的改革经历了若干步骤,把两种调整方式加以综合利用,最大限度地发挥了改革的正面效果,消除了调整的负面效果。

在改革较早阶段,通过边际改革的方式进行了工资的调整。通过吸引农村剩余劳动力进入城市劳动力市场,以及用新的机制吸纳新增劳动力,把计划经济时期和改革初期形成的制度性工资调整到接近市场均衡的水平。随着这个新生劳动者群体规模的扩大,总体工资水平逐渐接近市场均衡水平。但是,对于已经在国有企业和城镇集体企业就业的工人来说,制度性工资却成为既得利益,难以调整,同时形成了大规模的冗员。继而,借劳动力市场冲击的时机进行了数量调整。一方面,大规模失业和下岗以一定的代价实现了数量调整,另一方面,失业群体在实现再就业的过程中,只能接受市场形成的工资水平,从而同时进行了工资的调整。而工资调整的结果意味着劳动力资源在越来越大的程度上通过市场配置,从而有利于就业的扩大,进而消除了数量调整的负面影响。

第三个特征是“自下而上”和“自上而下”两种改革方式并用。中国就业制度改革过程具有激励相容的特点,即城乡劳动者追求收入增长与各级政府追求提高居民收入、缩小收入差距的目标,在扩大就业这个点上达到相会。在整个劳动力市场转型过程中,一方面是寻求就业机会的城乡劳动力突破制度的束缚,自发地跨越城乡、地区、部门和所有制界限,另一方面是政府因应这种劳动力流动性增强的新情况和新的制度需求,有节奏地放松制度限制,并相应地对传统体制进行改革。在遭受劳动力市场冲击的特殊时期,为了应对严峻的劳动力市场压力,政府不仅着眼于通过社会保障体系的建立,对失业群体进行社会保护,更重要的是利用各种有效手段扩大就业,并在实际中逐步确立了就业优先的政策制定和实施原则,因此,这种上下结合的改革方式,保证了政府职能与市场作用的方向通常是一致的。

作为改革特别是劳动力市场发育以及经济发展的结果,中国经济已经进入一个发展阶段的转折点。由于这个转折点以劳动力无限供给性质的逐渐改变为表征,所以,我们不妨借鉴发展经济学的现成名称,将这个转折点叫做“刘易斯转折点”。这个转折点的到来,并不意味着就业和社会保障制度改革的完成,而是标志着一个制度变迁的新阶段的来临,并且对经济发展方式的转变、劳动力市场制度模式的选择等提出的新的任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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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 蔡昉   编辑: 刘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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