五四时期的陈独秀将前近代中国各种落后现象归之“封建制度之遗”,因而力倡“反封建”。陈氏此说从日本、西欧移植而来,忽略了一个前提:日本、西欧前近代是以领主经济、贵族政治为特征的封建社会,其近代化运动必须“反封建”;然中国前近代则是以地主经济、官僚政治为特征的宗法专制社会,其近代化运动题旨应当另行概括。李大钊、胡适、鲁迅等新文化健将在古义与西义相通约的情形下使用“封建”概念,没有采纳陈氏此说,但由特定历史条件所致,陈氏放弃古义与西义的“泛封建”说流传广远。
将“五四”界定为“反封建”的新文化运动,导源于这次文化运动的主要创导者之一陈独秀的前近代中国封建说。故今天我们评估五四新文化运动的社会史属性,当从对于陈氏此说的反思入手。
一、陈独秀“封建=前近代=落后”公式的提出
将“封建”指称近代中国,特别是指称中国的一切落后属性,首见于陈独秀的言论。
陈独秀1915年在上海创办《青年杂志》,并发表《敬告青年》一文,此为新文化运动的开篇之作。该文以“自主的、进步的、进取的、世界的、实利的、科学的”新精神号召青年,并抨击与之悖反的旧精神——“奴隶的、保守的、退隐的、锁国的、虚文的、想象的”。在“进步的而非保守的”一目中,陈氏说:“举凡残民害理之妖言,率能征之故训,而不可谓诬,谬种流传,岂自今始!固有之伦理、法律、学术、礼俗,无一非封建制度之遗,持较晰种之所为,以并世之人,而思想差迟,几及千载;尊重廿四朝之历史性,而不作改进之图;则驱吾民于二十世纪之世界以外,纳之奴隶牛马黑暗沟中而已,复何说哉!”《青年杂志》第1卷第1号,1915年9月15日。
陈独秀把各种陈腐、落后的现象全都归之于“封建制度之遗”,“封建”被指为陈腐、落后之渊薮。他认定,正因为有此“封建制度之遗”,使得当代中国人与白种人(时称“皙种”)相比,思想落后千年,故中国新青年的使命是“反封建”。
接受马克思主义以后,陈独秀关于历史阶段性进程的表述接近于共产国际的提法,1920年10月他在《国庆纪念底价值》中说:“由封建而共和,由共和而社会主义,这是社会进化一定的轨道,中国也难以独异的。”《陈独秀著作选》第2卷,上海人民出版社,1993年,第178页。这里的“共和”约指资本主义政体,其所述“社会进化一定的轨道”已接近于下列程式:封建社会——资本主义社会——社会主义社会。
陈独秀1922年在总结辛亥革命的教训时,有如下分析:“辛亥革命所以失败的原因……也正以当时中国幼稚的资产阶级,未曾发达到与封建官僚阶级截然分化的程度。”《陈独秀著作选》第2卷,第448页。将当时的官僚阶级冠以“封建”,也即把现实中国纳入“封建社会”。
在一封书信中,陈独秀论及现实中国为“封建”所笼罩,他说:“封建时代之道德、宗教、风俗、习惯,仍复遗僵印影,呈其余势,善恶是非之辨,遂纷不可理。”《答程师葛〈德、智、体〉》,《陈独秀论文选编》(上),三联书店,1984年,第129页。
二、陈独秀“反封建”说从日本、法国移植而来
有关“封建”概念的把握,陈独秀超越中国传统,没有将其限定在政治制度(“封土建藩”的分封制)上,而扩大为一种中西相互比照的社会制度,这显然是受到严复的影响。严复翻译的《社会通诠》以“封建”对译feudalism,认为中西皆有封建制的历史,此种认识被陈独秀所接受。然而,五四时期的陈独秀与严复又颇相差别:严复认为中国的封建制行之夏、商、周三代,止于周末,秦以后为“霸朝”(君主专制制度),而五四时期的陈独秀却将中国的封建社会大加伸展,一直延及近代。
陈独秀何以别出心裁,将“封建”的外延作如此巨大的扩张呢?陈氏本人并未对此加以说明,我们只能取“知人论世”法,略考陈氏生平,以探究其新说的来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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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
冯天瑜
编辑:
刘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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