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正义”的南北战争:联邦军肆意屠杀、强奸
2009年07月24日 16:10书摘 】 【打印0位网友发表评论

本文摘自:《另类美国史》 作者: [美]托马斯·伍兹 出版社:金城出版社

第一位共和党人总统亚伯拉罕·林肯,1861年3月走马上任,当此之际,七个南方州已经脱离联邦:南卡罗莱纳、德克萨斯、路易斯安那、密西西比、阿拉巴马、佐治亚和佛罗里达。到了4月,林肯派了一艘船,为桑特尔要塞送给养。桑特尔要塞是在查尔斯顿港的一座联邦要塞。如果说南卡罗莱纳的脱离有意义的话,那么这个州就不能允许联邦政府在它的土地上维持一处军事要塞。因此,作为一种抵抗行动,南方人开了桑特尔要塞战的第一枪。没有死伤,但是林肯声言有人造反,召集了75,000名军事人员,要挫败“叛乱的”各州。

林肯动用军事力量的决定,招致另外四个州脱离联邦:田纳西、弗吉尼亚、北卡罗莱纳和阿肯色。他们相信,用武力对付美国的州,举措疯狂,完全不符合美国的传统原则。因此,“内战”开始了。

存在美国内战这回事吗?

严格来说,从来就不存在什么美国内战。内战是这么一种冲突,其中的两派或多派为控制国家政府而战。17世纪40年代的英国内战和 20世纪30年代的西班牙内战,是两个经典的例子:其中都是两派试图控制政府。1861—1865年的美国,事儿不是这么回事。试图脱离联邦的南方州,无意于接管合众国的政府;他们想声明自己是独立的。

有时有人建议以本书所用的术语“州际战争”来代替“内战”。这个术语也不十分精确,因为那场战争不是在各州之间打起来的——就是说,佛罗里达州并没有和新罕布什尔州开战,罗得岛也不曾和密西西比开战——那是合众国政府和在1861年组成了“美洲南部邦联”的11个南方州之间的战争。另外,这场冲突还有更具意识形态意味的(然而更准确的)名称,其中有“南方独立战争”,甚至“北方侵略战争”。

各州有脱离联邦的权力

没有哪本教科书费事提出这么一个问题:南方各州是否具有脱离联邦的合法权利?它们有这个权力。杰斐逊·戴维斯(JeffersonDavis),这个新成立的“美洲南部邦联”的总统,争辩说脱离联邦的法律依据可以在宪法第十修正案中找到。那条修正案说过:任何未被各州授予联邦政府的权力,宪法也不禁止各州拥有这些权力,将一如既往地是各州或人民的权力。宪法对脱离的问题是沉默的,而各州从未授权联邦政府镇压脱离行为的任何权力。因此,脱离联邦一如既往的是各州自留的权力。这就是林肯的白宫前任詹姆斯·布坎南(JamesBuchanan)允许最早的七个州和平脱离的部分原因。尽管他不相信这七个州拥有脱离权,但是他也不相信联邦政府有权强制一个试图脱离的州。

另外一种支持脱离权的论证,涉及到弗吉尼亚、纽约和罗得岛三州。读者或许还记得,这三个州在签署宪法的时候,附加了一个条款:如果这个新政府变得具有压迫性,那么它们就可以从联邦中退出。正是在这个基础上,这三个州才加入了联邦。弗吉尼亚在1861年退出的时候,援引过该州批准宪法时的这一条款。但是,由于宪法也建立在平等原则上——所有的州在尊严和权力上是平等的,没有哪个州比其他州拥有更多的权力——因此,这三个州所援引的脱离权,必定同等地扩大到全部的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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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 托马斯·伍兹   编辑: 刘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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