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非遗”闹剧:食品泛滥 神话传说成迷信
2009年12月08日 14:34南方周末 】 【打印共有评论0

地方官员成了传承人

我国启动“非遗”保护已经5年多了,在评选名录、公布文化传承人、认定文化试验保护区上都取得了卓越成就,在国内外都有好的反响,这是有目共睹的。但是也有问题。对非物质文化遗产保护比较多的意见,就是“重申报轻保护”,有些项目正在消失。

我问过专家委员会戏剧组的组长王安葵,现在上了名录的地方戏,十年以后会怎么样?他说十年以后得砍掉一半,得消失一半。我觉得他的意见太对了,非物质文化的总的趋势,是逐渐地消失。

有的“非遗”项目存在着争议。比如,北京上了一个酒,这个酒是从山西运过来的,到北京灌瓶后再重新包装,你说这种“非遗”是不是存在水分?再比如,浙江有一个“开洋节”,是渔民出海打鱼的一个活动。类似的活动确实有,但是没有形成节,我们问当地人,当地人说“原来我们没这个节”。但是现在却上了名录了,这不就错了吗?类似的情况相当多。我感觉他们有点把非物质文化搞成政绩的趋势。

还有传承人的问题。有特殊的技能的“非遗”项目是有传承人的,而且关键是得有活人,一定要在这个领域是拔尖的、有威信的、公认的。贵州丹寨造纸文化传承人的称号本应该给一位老造纸能手,但却让一位商家弄去了。内蒙古报了一个“勒勒车”,当地真正会做这个车的老人没上,结果地方官员自己成了传承人了。北京有一个鹤年堂,是很有名的中药店。要它报传承人,本来有几个制药的工人应该上的,但是这个鹤年堂包给私人了,董事长非要上不可,当地的政府还不错,就不给他上。要知道,对“非遗”传承人,国家一年给8000块钱。传承人得是真正的传承人,另外同行要服你。我问澳门申报醉龙的,我说你有传承人吗?他说有啊。我说你报谁啊?他说我报一个11岁的。我说可能吗?

比如凉茶,讨论的时候根本没有这项,连名字都没有,可结果还是上了名录了。上了你就慎重点,可他不,他还要求谁要做凉茶,先交给他60万,这就形成垄断了。你看后遗症多大,太可怕了。有媒体报道说,某个凉茶上了“非遗”名录之后,利润增长了一百倍。你说有用没有用?企业的门口如果挂个国家非物质文化遗产的牌子,马上日子就好过了。这种情况是非常普遍的。

《黑暗传》有政治问题?

行政部门及其领导干部对“非遗”保护的干预很严重。专家们讨论完了,要由部里的领导们定,这个定的过程就会存在一定的不透明性。有的项目其实不符合条件,但照样上了名录。

中国非物质文化遗产保护中心是文化部下属负责“非遗”保护的一个机构。有一次我们到浙江象山县考察一个项目,包括国家非物质文化遗产保护工作专家委员会副主任委员乌丙安在内,还有文化部非遗司的负责人、浙江省管非遗的领导,同去的专家都认可了,但是有人就是说不行,后来,他们又组织了人重新考察。

我们的“非遗”保护有禁区。宗教信仰领域就是个禁区,比如说庙会。我国民间信仰极其丰富,为世界各国之最。如汉族的风水、石敢当、民间神衹祇、各民族的巫师、北方的萨满及其宗教活动。一提及这些民间信仰,就涉及“宗教迷信”,不是不闻不问,就是敬而远之,在这种情况下,当然没有纳入保护范围,缺乏科学的保护措施,但是民间文化总是与民间信仰交结在一起的。民族文字,多数为巫师所掌握,畲族的“祖图”是杰出的民族文物,至于汉族家庭供奉的祖先影像也是家庭瑰宝,现在却当废品推向旧货市场。

再比如湖北的《黑暗传》,是民间诗歌唱本,被称为“汉族首部创世史诗”,可以说是非常重要的文化遗产,我们专家组都同意把它列入名录。但是个别部门的个别人不同意,他们对文化部的领导咬耳朵,说《黑暗传》有政治问题,宣扬迷信。远古的传说能有什么政治问题?能有什么迷信?跟社会主义又有什么关系?这类事情还有很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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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 鞠靖   编辑: 刘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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