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醜”是怎样变成“丑”的
小时侯父亲教我读《孟子》,读到《公孙丑》上、下两章时,我百思不解:古人竟然会取这样一个难听的名字!
后来学习并逐渐掌握了繁体字,这个疑问才总算烟消云散——丑陋的“丑”字原来应该写成“醜”,而“丑”则是十二地支中的一个专用字,汉字简化时把两个字合并了。我估计,在许多不熟悉简体字的港台语文教师眼里,把“醜陋”写成“丑陋”是写别字。在简体字中,类似这样用一个笔画较少的字取代笔画较多的同音字的例子还有很多,而这还只是简体字的众多“问题”之一。
在不久前结束的两会上,全国政协委员潘庆林提议花10年时间逐步恢复使用繁体字,曾引发空前争论。我想,这与近年来社会上日益升温的重估和反省传统文化及文化政策的整体性思潮有密切关系,正反两方激情有余却欠缺根本性的东西。像恢复繁体字“有利于提升现代中国在东南亚及全球的文化亲和力”;或者,“恢复繁体字的社会成本太大,是一种折腾”之类,都将文字仅仅当作了工具,其他政治、经济、社会的目标才是其目的。汉字的简繁之争,实际上也就被转换成了对政治、经济、社会问题的不同立场和见解之辩。
大约三年前,我正主持《东方早报》评论版,曾收到一位参与当下国家文字规范工作的前辈文字学专家的洋洋数千言的长信。他列举很多例子,讲述他们在编纂规范汉字的过程中如何受到外行的“上级领导”的行政干预,呼吁全社会尊重学术专业,尊重语言文字本身的客观存在及其规律。老学者说,他并不反对汉字简化和一些异体字的归并,但强烈主张所有这些“改进”或“规范”,都要有经得起推敲的语言文字本身演化历史的依据,而不是随意拍脑袋行事。
文字具有独立的生命、价值和逻辑,更重要的是其承载的文化基因延续使命。出于各种各样的政治或其他目的,借助行政力量人为地阻断或扭转语言文字的自然演进轨迹,将导致难以预估的后果。历史已经无可辩驳地证明,像韩国、越南、土耳其这类使用“人造文字”的民族,或多或少都存在着严重的文化危机,因而这些民族和国家近来也颇多反思。
这里的“人造文字”,指少数文字是在某一时刻,由某一群知识分子依据某种规范有意识地“设计”出来的——在古代,日本、朝鲜、越南的语言与文字是分离的,它们使用汉字书写;土耳其也有自己的突厥民族语言,但借用了阿拉伯字母及大量阿拉伯语词汇。这些国家在近现代的民族独立和解放运动过程中先后“发明”了自己的书写符号,取代了原来的“帝国文字”,土耳其和越南还在很短时间内完成了文字拉丁化。
事实上,在上世纪50年代那次汉字简化之前,也曾发生过两次重大的语言文字“革命”。一次是2000多年前秦统一之后的“书同文”,另一次就是“五四”时期以白话代替文言的“新文化运动”。前一次基本上出于政治统治的需要,后一次则既源于政治等其他因素,又受到语言文字本身内在演进动力的有力推动。今天我们无论站在何种立场上去评价这两次“革命”的功过得失,都不能否认它们对中国文化造成的深远影响。
我希望汉字的“简繁之争”,能帮助我们加深对文化问题的理解,以为日后公共文化政策的形成提供一种比半个世纪前更加全面和深刻的视野。只有这样,才能不流于表面的所谓进步。文化遵循着与政治、经济不同的运行逻辑,还经常反过来对后二者施以强大的约束和影响。不妨思索一下:从“五四”到现在,从大陆到港台,从来没有一个法律和政策规定过书面语言必须使用白话,但为什么海内外很少有人呼吁恢复文言?相反,大陆明文规定且强制推行简体字,为什么却反而有那么多人赞成恢复繁体字?
当我们把“醜”写成“丑”时,我们失去的远不止是那几道繁复的笔画,得到的也远不止是简化带来的轻松和解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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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
陈季冰
编辑:
梁昌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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