方舟子称70年前“八卦宇宙论”为伪科学遭状告
2006年10月20日 11:0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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因撰文称已故巴黎大学博士刘子华的“八卦宇宙论”是伪科学,著名学术打假人方舟子被刘子华的遗孀曾宇裳以侵犯刘子华的名誉权为由告上法庭。19日,北京市二中院开庭审理了此案。

曾宇裳诉称,刘子华1939年在法国求学时完成了博士论文《八卦宇宙论与现代天文——一颗新行星的预测——日月之胎时地位》,推测出太阳系存在第十大行星,1943年刘子华被法国巴黎大学正式授予博士学位。该论文是刘子华运用中国传统文化易经的基本原理与西方现代科学相结合取得的研究成果。

去年7月,方是民以笔名方舟子在《北京科技报》上发表文章《欺世盗名的八卦宇宙论》,其中刘子华被写作“捏造事实、欺世盗名”的“江湖术士”和“骗子”。此后各媒体纷纷转载。今年1月4日,《北京科技报》又将刘子华预测太阳系第十大行星的学术研究,列为“2005年中国十大科技骗局之六”。

曾宇裳认为,方舟子、《北京科技报》和转载文章的四家媒体,这6被告的行为严重丑化、贬损了已故的刘子华的人格,严重损害了刘子华的名誉。因此请求判令被告为刘子华先生恢复名誉、消除影响,在相应媒体上公开赔礼道歉,赔偿250万余元精神损害等赔偿。

19日,方舟子没有出庭,他的代理人在法庭上答辩时认为,刘子华的“八卦宇宙论”是伪科学,他认为刘子华并没有受过天文物理学方面的系统教育,他在巴黎大学取得的学位是文学学位,而不是天文学学位。同时,他在预测太阳系存在第十大行星时,并没有提供相关的科学测量数据,因此,说刘子华的研究成果是“伪科学”是“骗局”并不为过。

而转载此文的网站则认为,他们转载新闻完全合法,在转载时无行为过错,认为没有侵犯刘子华及其家属的名誉权。

此案没有当庭宣判。(裴晓兰)



   编辑: hunan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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