汉代没有科举制
作者:杨 光
阎崇年先生对袁崇焕很有研究,他介绍袁崇焕参加乡试在23岁中举,但参加会试到36岁才中进士。对于“会试”,他说:“在乡试的第二年春天举行,也称‘春闱’。这是汉代制度。”(《明亡清兴六十年》上册第140页)会试和乡试,是科举制度中的考试,怎么会是汉代的制度呢?
中国历代选拔人才实行的制度不同。汉代实行察举制度。西汉以举荐贤良为盛,东汉以举荐孝廉为盛。被举荐的吏民经过皇帝“策问”后,按照等级高下授官。到了汉末,其弊端越来越明显:“举秀才,不知书;察孝廉,父别居。”举荐的秀才,居然不认字;举荐的孝子,竟然不和父亲同住。
魏晋南北朝时,有所谓的九品中正制。当时各郡设置中正一官,其职权是根据家世、才德品评人物,共分九等。到西晋时,家世成了定品的唯一标准,做官成为士族的特权,形成了“上品无寒门,下品无士族”的局面。
隋朝始行科举制度,设进士、明经二科取士,平民有了做官的机会。明清时期,科举制度大致相同,有乡试、会试、殿试之分。乡试是省级考试,三年一次,秋季举行,又叫秋闱。生员(秀才)参加乡试,考中为举人。会试是全国性考试,也是三年一次,在乡试后的第二年春天举行,又称春闱。举人参加会试,考中者为贡士。殿试由皇帝在宫中主持,又叫廷试。贡士参加殿试取中后为进士。
汉代没有“会试”,这一点阎先生不可能不知道。估计是出版社在整理加工时弄错的吧。
“逋逃”不是弊政
作者:姜廷安
阎崇年先生在《正说清朝十二帝》(增订图文本)中说到顺治皇帝在18年的执政中施行的弊政:“剃发、易服、圈地、占房、投充、逋逃,是其六大弊政……”(第46页)
这里的“逋逃”应是“捕逃”之误。
“逋”读bū,义为逃亡。“逋逃”指逃亡、逃窜,比如洪深《电影戏剧的编剧方法》:“为因恋爱的过失而逋逃。”也可以指逃亡的人。
“捕”(bǔ),义为抓捕。“捕逃”指“追捕逃亡者”。清军入关后,在实施圈地的同时,颁布“投充令”,强迫汉人投充满洲贵族家为奴。大部分汉人沦为奴仆后,不堪剥削和压迫,纷纷逃亡。于是,满洲贵族对逃亡者实施追捕。
“捕逃”是清政府实施的一项政策,它进一步激化了民族矛盾,正可谓是一大“弊政”。而“逋逃”只是受压迫者的个人行为,可以说它是“捕逃”这一“弊政”的诱因,但其自身并非“弊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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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
杨 光
编辑:
梁昌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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