邓小平与西藏和平解放
2008年05月16日 15:04文摘报 】 【打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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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中国刚刚诞生,时任中共中央西南军区政委的邓小平十分关心西藏和平解放。

1950年2月14日,西南军区召开了一次重要的会议,研究邓小平主持起草的关于和平解放西藏的纲领性文件——《同西藏当局和平谈判的十项政策》,其主要内容是:

西藏人民团结起来驱逐英帝国主义势力,让西藏人民早日回到中华人民共和国大家庭中来;实行西藏民族区域自治;西藏现行各种政治制度维持现状概不变更;达赖活佛之地位及职权不变,各级官员照常供职;实行宗教自由,保护喇嘛寺庙;尊重西藏人民的信仰和民俗习惯等。

不久,此文件上报党中央,受到毛泽东的高度赞赏。后来,这个文件成为《中央人民政府和西藏地区政府关于和平解放西藏办法的协议》。

此时,刘邓大军派出的18军和14军一部正在进军西藏。部队尊重西藏民族政策和风俗,受到西藏人民的热烈欢迎。特别是昌都战役的重大胜利,极大地激发了西藏人民的爱国热忱,中共中央关于和平解放西藏的方针政策被广大西藏人民和僧俗所接受。

面对迅猛发展的局势,西藏地方政府经研究,响应中央人民政府关于和平解放西藏的号召,组成了以阿沛·阿旺晋美为首的西藏地方政府代表团,于1951年4月从拉萨启程前往北京,途经重庆时,受到了邓小平和重庆市各界的夹道欢迎。

西藏地方政府代表团抵达北京后,于1951年4月29日开始同中央人民政府代表团商谈,5月23日双方达成了共识,签署了《中央人民政府和西藏地方政府关于和平解放西藏办法的协议》。协议签发后,人民解放军于11月4日开进拉萨。至此,西藏和平解放。

(《天津老年时报》5.9丁金栋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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