阿拉伯篇:从部落文化到现代媒体奇观
拜以扎卡维为首的恐怖分子所赐,许多人自然而然地把伊斯兰教与砍头联系在了一起,但事实上这两者之间并没有必然的关联。《古兰经》上没有专门提到过斩首,伊斯兰教各种宗教仪式中也没有与斩首相关的内容,全世界信仰伊斯兰教的国家中,大多数也并不把斩首作为刑罚之一。
沙特是始终坚持以斩首方式执行死刑的伊斯兰教国家,但作为信仰激进的瓦哈比教派教义的国家,沙特也保留了最多的游牧民族风俗。
所以与其说砍头与伊斯兰教有关,不如说砍头来自部落文化的遗留更为妥当。根据沙特法律,凡犯有强奸、谋杀、贩毒和走私酒精饮料等罪行的人都将被戴上手铐和眼罩之后斩首示众,小偷则将被处以"剁手"的惩罚。在砍头时刽子手使用的不是刀,而是阿拉伯传统的弯剑,据说,沙特第一刽子手穆罕默德·萨阿迪·巴夏用来行刑的剑价值2万里亚尔之多(1美元相当于3.75里亚尔)。作为沙特第一刽子手,巴夏行刑的最高纪录是一天斩首7人。
沙特的死刑法还规定,如果被害人家属主动提出原谅罪犯,或者罪犯愿意支付被害者家属提出的一笔"血钱",他便可免除一死。而作为刽子手,尽量为罪犯争取一线生机也是其职责所在,因此当有关部门宣判死刑后,刽子手有义务造访受害者家属,尽全力劝说他们对罪犯网开一面,当受害者家属表示愿意免他一死时,砍头自然也不用再执行了。据另一个老资格的刽子手艾哈迈德·里兹格拉回忆,砍头时女性比男性表现地更勇敢,很少哭闹。另外女性犯人可以自主选择行刑工具:剑或者手枪。不过,大多罪犯还是会选择剑。
无独有偶,另一个伊斯兰教大国印度尼西亚在2001年爆发种族大骚乱时,土著的达雅克人同样挥舞着大刀,见马都拉人就砍,结果加里曼丹省四处遍布马都拉人无头的尸体。只是这一次,马都拉人都是虔诚的穆斯林,而砍头的主体换成了有"猎头"传统的达雅克人而已。与这些部落民相比,基地恐怖分子残忍愚昧的本质并无二致,唯一的区别是他们懂得利用现代化的传媒,以中世纪式的血腥场面左右着世界的眼球,从而导演了一场现代的媒体奇观。
砍头与看客:悠久的共生关系
所谓"刑人于市,与众弃之",作为以刑制刑的威慑手段,砍头往往选在热闹的街区。明朝的西四牌楼(即西市),清朝的菜市口,都是处决死囚的刑场,也都是当时北京城繁华的地段。清代时法场就在鹤年堂药店的门前,刑场监斩官的座位就设在鹤年堂店门口。
行刑当天搭上席棚,摆好案几,案上准备朱墨、锡砚和锡制笔架,笔架上搁放几支新笔。犯人从刑部大牢押出,出宣武门,一路向南到菜市口,跪在鹤年堂门前,瞬间法场就会围得水泄不通,看客们就这样早早地占好座位,准备看戏了。监斩官照例在鹤年堂略坐一坐,然后升座行刑。公案上的笔,有几个犯人便要预备几支。因为每杀一人,刽子手提上头来,监斩官按例要用朱笔在犯人头上点一点。据说这样的笔可以驱魔镇邪,所以结束后自然有人出钱买去。另外,想治病的去泡人血馒头,犯人家属则一般会把犯人的脑袋赎出来,再请人把头与身体缝合起来,全尸而葬,而刽子手也会向鹤年堂要点安神药。
鲁迅在《呐喊自序》中所诉说的一段沉痛往事,想来中国人都很难忘记:"有一回,我竟在画片上忽然会见我久违的许多中国人了,一个绑在中间,许多站在左右,一样是强壮的体格,而显出麻木的神情。据解说,则绑着的是替俄国做了军事上的侦探,正要被日军砍下头颅来示众,而围着的便是来赏鉴这示众的盛举的人们。"正是受这一事件刺激,鲁迅最后决定弃医从文,要从改变中国人的精神开始,改造这个中国。可惜直到20多年后,依然可以听到国人之间这样的对话:
甲问:"你老不是也上上权仙去看出红差吗?"
乙答:"是呀,听说还有两个大娘们啦,看她们光着膀子挨刀真有意思呀。"
当然,如果只是为了中国人而悲哀,似乎也大可不必,因为在协和广场的断头台前,同样挤满了翘首以盼的看客。他们中的许多人还嫌弃新发明的断头台效率太高,无法充分享受欣赏死刑犯痛苦挣扎的乐趣,因而大声高喊:"还我绞刑架来!"即使是在21世纪的今天,寻寻觅觅,专为一睹斩首真容的也大有人在。
据某民意调查机构在5月14日至6月17日对美国2200名成年人的调查,49%的人支持这类斩首照片上网,有24%的成年网民,也就是约3000万人看过这类照片或视频,而其中又有28%的人,也就是800多万人千方百计,想方设法地寻找这类文件。所以说,没有看客的参与与互动,砍头文化也难免因没落而寿终正寝,是形形色色的看客们为砍头文化的延续在添砖加瓦,乃至创造着一个又一个的媒体奇观。 (本文来源:网易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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刘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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