吴佩孚宁死不当汉奸 百姓祭奠撒纸钱600多斤
2007年11月24日 11:14北京晚报 】 【打印

吴佩孚故居

1924年,吴佩孚上了美国的时代周刊

什锦花园胡同属东城区景山地区,是东四北大街路西从南往北数的第五条胡同。胡同东段曲折,自东向西沟通东四北大街和大佛寺东街,长600米。明代,胡同西段称“红庙街”,东段称“适景园”,因成国公朱能在此建有私家园林“适景园”而得名,清乾隆时称“石景花园”,宣统时称“什锦花园”,1965年整顿地名时改称“什锦花园胡同”。

什锦花园胡同23号,旧时的门牌是什锦花园11号,在胡同中段北侧,坐北朝南,是一座占地面积4200多平方米的院落。

据北京市人民政府公逆产清管局管理处1950年调查,当年该院内部分东、中、西三个院落,共有房屋167间,包括凉亭1座、游廊40间。中院为主体建筑,在“巽”位建广亮大门①,院内有南房10间(带抄手廊的瓦房),西式三层楼房1座(56个房间),北房10间(带抄手廊的平顶砖房);东院均为带抄手廊的瓦房,有南房5间、腰厅8间、北房5间、东西厢房各3间;西院有南房5间(瓦房),腰厅5间(3间为带抄手廊的瓦房、两间耳房),北房5间(3间为带抄手廊的瓦房、两间耳房)。

院内房屋除20间倒座儿南房外,其余的均集中建在院子北部,庭院显得宽敞豁亮,用游廊隔成三个院落,几株古树点缀其间,既增加了历史厚度,又能引人遐想。

此宅原为北洋政府行政长官薛之珩的公馆,经时任北平绥靖公署主任张学良出资修葺一新后,吴佩孚于1932年入住,直到1939年12月4日辞世。世人遂称什锦花园11号为“吴公馆”。

20世纪50年代初,吴佩孚之孙吴运坤将此宅出售,先后为军委民用航空局、国家计委综合运输研究所、东城区人事局的办公用房,现为东城区城市管理监督中心办公用房。

现在院内的主要建筑为南北两座办公楼,不过,东院自腰厅往北的四合院仍在,西院的3间腰厅仍在,中院的倒座儿南房虽被拆除抄手廊但基本格局未变,广亮大门虽被封闭为房屋但当年的气势犹存,尤其是院内的几株古树仍然根深叶茂。

吴佩孚(1873-1939),字子玉,山东蓬莱人。1922年直奉战争后,先后任两湖巡阅使、直鲁豫三省巡阅副使,曾拥兵50万,是北洋直系军阀首领,因其年轻时在家乡考取过秀才,故在北洋军阀中有“儒将”之称。第二次直奉战争由于冯玉祥倒戈,吴佩孚兵败。1925年春,吴佩孚率决川号和睿蜀号两艘军舰经武汉、过洞庭湖前往岳州居住,在路过武汉时曾吟诗一首——“天风吹我过江城,万户无声犬不惊,可惜清明平旦气,都从梦里误平生”。

吴佩孚作为北洋直系军阀首领,在军阀混战中涂炭生灵、其罪重矣,尤其是在1923年镇压“京汉铁路工人大罢工”,血腥屠杀罢工工人和共产党员,亲手制造了震惊中外的“二七惨案”,是“二七惨案”的罪魁祸首。然而,吴佩孚在民族气节方面却大节不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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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 王之鸿   编辑: 梁昌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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