银行改革,上市只是第一步
2006年10月31日 15:40第一财经日报

上市远非意味着银行改革的成功,要使国有银行的公司治理与市场发达国家大银行相比,还有大量艰苦细致的工作要做,首先,要确立董事会、监事会、经理层之间的明确分工,建立规范化的委托代理关系

国有商业银行改革,是近期中国金融领域最引人关注的事件。几年来,沿着政府注资、财务重组、设立股份公司、引进战略投资者、建立公司治理框架、择机上市这一改革路径,交行、建行、中行、工行的股份制改造相继完成,农行改革也蓄势待发。

与此同时,几大银行纷纷叩开了境内外资本市场的大门,交行、建行、中行的IPO均获得了巨大成功。近日,作为境内最大的一家商业银行,中国工商银行A+H股的同步发行上市,又将这一进程推向了新的高潮,预计将会刷新多项历史纪录,并创出全球企业新股发行筹资额的新高。

银行上市难以包治百病

应当说,银行上市取得的巨大成功足以令广大民众欢欣鼓舞,也让业界人士弹冠相庆。但在冷静之余,我们尚需看到,银行上市只是为股改阶段画上了一个完满的句号,但它并不能包治百病。比如,前段时间几家上市银行的一些动向就足以引起我们的思考与警觉。

首先是建行、交行等几大银行之间的轮番换帅。这如果是在股改之前,各家国有银行有些机关化色彩,因此干部的频繁调动还属正常,公众也容易理解;但在股改并成为上市公司后,人们就会对此心存疑虑,任期五年的高管层,在不到两年时就发生了重大更迭,这会不会对银行经营管理产生影响?这种调动,符合现代公司治理的原则吗?

其次,银行股权激励制度和薪酬改革计划的提出,也在社会上引起不小反响。应当说,以股权、股票期权等手段激励高管层以促其勤勉敬业,这在市场发达国家的上市公司已成为惯例,而且事实证明,这一制度有助于公司创造更多的价值。但在我国,社会的平均收入水平还比较低,而银行业又属于收入偏高的行业,其高管层自然就似“富庙里的富方丈”,这时再对他们予以股权激励,就有可能进一步拉大社会的贫富差距,因此民众的不满和非议是可以理解的。

但另一方面也要看到,银行股改的目的就是使其成为真正市场化经营的企业,因此自主地决定收入激励机制应为题中之义,目前人才成为金融全面开放后中外资银行争夺的焦点,已成为各方共识,相比之下,中资银行的低工资会否使其人才流失愈发严重?

姑且不去辨析这些非议中究竟孰是孰非,争议本身就足以表明,国有银行改革还需继续深化。我国国有银行从改制到上市的过程,更多的是“物理”层面的变化,政府通过剥离不良贷款、注入资本金、引进战略投资者等外部手段,把国有银行打扮成了“靓女”,并在资本市场上卖出了好价钱。这一过程中,政府的作用是首位的,但银行本身的法人治理水平等“化学”层面的变化还相对较小。

致力于公司治理机制的完善

因此,上市远非意味着银行改革的成功,而只能说改革初见成效,或者说只是迈出了万里长征的第一步。要使国有银行的公司治理与市场发达国家大银行相比,从“形似”达到“神似”,还有大量艰苦细致的工作要做。

首先,要确立董事会、监事会、经理层之间的明确分工,建立规范化的委托代理关系,这里关键要做到公司治理的国际惯例与中国特色的有效结合。考察发达国家的公司治理,独立董事制度和监事制度分别起源于以美、英为代表的外部治理模式和以德、日为代表的内部治理模式,二者在同一公司中一般不并存。但在我国,出于更为有效地治理公司的良好愿望,同时引入了这两种制度,此外“党管干部”也是中国公司治理中的一个特点,很多学者提出,这种“多龙治水”的管理框架,是否会导致实践中的政出多门、相互扯皮,进而降低经营管理效率?

这种担心并不多余。但换个角度思考,这种貌似的劣势如果能够扬长避短、为我所用,也许就能转化为优势和胜势,比如银行改革中曾有观点主张“踢开党委闹革命”,其实,党委会作为把握银行发展的政治方向和做好日常性党务工作的机构,是十分必要的,但如果它越俎代庖参与银行经营管理决策,就有可能对公司治理产生负面影响。因此,核心问题在于银行管理层必须分工合理、责权明确,建立一个相互监督制衡而不是互相推诿扯皮的公司治理架构,这或许是银行改革能否最终取得成功的关键所在。

发挥汇金公司作用

另外,还要进一步发挥中央汇金投资公司对国有银行公司治理的促进作用。汇金公司成立于2003年底,起初不少人认为它是一家为解决央行为中、建两行注资的合法性问题(因为从理论上讲,央行不能直接持有商业银行股份)而产生的应急机构。但经过几年发展,特别是在它相继为交行、工行等机构注资之后,其未来定位逐渐清晰。汇金公司不仅作为央行外汇储备管理的一个投资平台,对创新外汇储备管理模式具有重要意义,同时,它以公司化、市场化的方式推进银行治理的完善,改变了以往政府直接管理企业而导致的“所有者缺位”的状况,成为了实现国有资本出资人职能的新型模式。

但由于体制上、制度上的原因,目前汇金公司对银行治理的促进作用还未得到充分发挥。正如央行副行长吴晓灵所言,应“借鉴新加坡淡马锡公司的经验落实出资人责任,把汇金公司办成金融控股公司,对所投资的金融机构行使大股东权利”。笔者认为,下一步要提高汇金公司派出董事的专业化、职业化程度,为此,应逐步将现有的由各相关政府机关选派董事的制度,改革为通过市场化的公开招聘与考核来进行选拔,以增强其履职能力,加强上市银行的公司治理。发挥市场治理作用

还需看到,本轮股改主要集中于总行层面,而分支机构相对变化较小。因此银行上市之后,还需继续将改革向纵深推进,实现总分行上下联动,形成切实有效的风险管理机制和内控机制,并确保新体制、新机制在全系统内全面、有效运行。

同时,用人制度、收入分配制度不合理等问题在国有银行内还普遍存在,对此要继续深化人力资源改革和薪酬分配制度改革,并全面落实责任追究制度,严查违规失职案件,确保稳健经营。

最后,银行上市后,要发挥资本市场对银行治理的促进作用,加强信息披露工作,提高透明度,树立国有控股的公众银行的良好形象。与此同时,政府和社会各方也应做好金融生态的培育与建设,为银行发展创造良好的外部环境。



作者: 郭田勇   编辑: liaos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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