工行上市引发的制度缺陷
2006年10月31日 15:36

体制造成的矛盾和低效率在国内是司空见惯,两块牌子一套人马、政企不分、既当裁判员又当运动员、……这些影响市场公平的东西也是这么多年来国家痛下杀手、改革创新的对象。这些矛盾存在于各行各业,只是程度不同而已。在资本市场,得利冲动、一股独大、内部交易、关联交易也充斥着市场的各个层面,管理部门可以通过发行越来越多的股票取得发审收入、大股东可以通过各种手段调节利益、券商可以通过包装良莠不齐的企业轻松获得可观的发行费用、上市公司可以利用融资工具源源不断地得到补充资金……以人为本的制度在不断完善,但新的矛盾又在不断产生。

伴随着工行的发行、上市,资本市场存在的一些制度缺陷便暴露无遗。工行申购之际,媒体纷纷披露了“工行旗下托管的1200亿元的基金无法申购工行股票”的消息。据统计,截至2006年6月30日,工商银行一共托管了63只基金,净值总额达1743亿元,这63只基金中,除不能申购新股的6只货币基金和2只中短债基金外,其余57只基金的资产净值总额达1204亿元,其中包括今年上半年新发的百亿基金广发策略优选,以及在中行发行前期才刚刚成立的另一只百亿基金易方达价值精选。

根据《证券投资基金法》中第59条规定,基金财产不得“向其基金管理人、基金托管人出资或者买卖其基金管理人、基金托管人发行的股票或者债券”,因此,这1204亿元基金资产均不能参与工行A股新股申购,工行上市后也不能买入工行股票。

限制关联基金申购工行股票确定是“三公原则”的体现。但是,这一规定的背后又隐藏着巨大的危机。

为了确保属于绩差超级大盘股的工行上市,避免上市破发的尴尬,管理部门可是费尽了心思。股指期货就是为提升工行和其他超级大盘绩差股投机价值而量身定做的一大交易制度。如果没有期货上的杠杆作用,工行破发是不容置疑的。要想在股指期货上盈利,手里没有杠杆筹码是万万不行的。在股指期货市场,《证券投资基金法》中第59条的规定让工行旗下千亿基金失去了主动权,无形中将他们放在了被宰割的位置。为了平衡股指期货市场的势力,管理层将不得不采取“一举多得”的补救措施,让托管有基金的银行股悉数上市,相互持有其他超级大盘银行股的股票,既维持了势力平衡,又增加了发审收入,又完成了解救银行上市的使命,又迫使基金主动地重仓持有每种超级大盘银行股的股票,最后稳定了大盘(对广大股民来说,大盘又将经历一次又一次大抽血的考验),真可谓机关算尽。

工行上市后,银行板块的权重将提高到38%,工行每上涨1%,将拉升大盘指数4个点,炒作股指期货的多方将获得每手1200元的盈利。到建行、农行、信合、邮政储蓄上市时,银行板块的权重将超过50%。只要银行板块保持稳定,那些中小盘股即使每天跌停,也无法扭转中国股市长期牛市的格局。不知那种局面对广大股民是一大幸事,还是一种灾难。

工行上市引发的制度缺陷远不止这些。

虽然,《证券投资基金法》也明确规定了基金托管人不得“从事内幕交易、操纵证券交易价格及其他不正当的证券交易活动”,但是,文字游戏本身是不足以约束个体行为的。因为,制度的设计者,已经将一些关联的、交叉的利益主体放在了一起,他们想不“内幕交易”都很难。证券投资基金、基金管理人、基金托管人(银行)、上市公司,四者唇齿相依,难以割舍。证券投资基金要调研、投资上市公司(股票)、上市公司要将钱存入上市银行、上市公司上项目要向上市银行借贷、上市银行托管基金希望基金管理人有好收成、基金管理人和基金托管人“一脉相承,血浓于水”、基金管理人“近水楼台先得月”轻松掌握基金托管人的内部信息(包括上市公司的资金状况、往来信息)……。你中有我,我中有你,要做到不“内幕”,谈和容易。唯有将基金管理人囚于与世隔绝的地方,或者限制、取消证券投资基金托管人(银行)的上市资格,才能保证他们做到公平、公开、公正。



   编辑: liaos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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