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什么有人替记者鸣冤?

作者:王月兵

2015-09-29 第619期

真实是新闻的生命,王星自己也承认,这是一条“不合格”、“很糟糕”的新闻,但出人意料的是,王星的辩白引来不少同道和网友的支持。为什么有人替王星鸣冤?

 

[导语]

   近日,国家新闻出版广电总局公开通报“15家媒体刊发虚假失实报道的查处情况”,其中一个个案是认定记者王星在担任《南方都市报》记者期间,在未采访当事人家属、单位和医院的情况下,根据河南当地传闻,编写的《河南平顶山女官员3个月前自杀官方至今未通报》报道是虚假新闻,并且按照“凭空捏造”、“无中生有”的判定标准,处以禁业五年的处罚。

  王星随后在微博上发表回应:“该新闻确实存在严重问题,我在没有充分证据的情况下,引用自认为权威的消息源信息,在报道中称当事人的去世为自杀,而当地调查表示其为心脏病突发。”但王也质疑了有关炮制“虚假新闻”的指控:“这样的新闻是否就是‘凭空捏造’、‘无中生有’、‘隐瞒事实’、‘制造假象’等方式的‘编写虚假新闻’?我认为我是在报道新闻,我做的不够好,在这篇报道中可以说做的很糟。但我不是也没有在编造虚假新闻。”

  真实是新闻的生命,王星自己也承认,这是一条“不合格”、“很糟糕”的新闻,但出人意料的是,王星的辩白引来不少同道和网友的支持。为什么有人替王星鸣冤?

  ●新闻求证过程很艰难,事实上的瑕疵一般是业务问题

  真相得来不易,新闻的生产过程充满了现实障碍,这使得新闻行业是出错率较高的行业之一。

  新闻的求证程序就是其中最难的一环。如果王星在声明中所谈及的采访情况属实,那么不难看出王星在完成这篇报道的过程中曾尝试多方求证,在未获得确切证据便暂时搁置。后因为“采访到平顶山当地政法部门中层以上领导,对方称‘自杀’传言属实,并提供了事件背景和较多细节”,所以才采信了“自杀”说法。

  对记者来说,被信源有意误导或是面临信源不足等情况随时可能发生。在缺乏可靠证据的情况下,权威人士或者“线人”的说法就成了唯一的稻草,然而信源的信息是否准确可靠,大多数情况下记者只能凭经验进行判断与分析。在中国,严重的信息不对称更加大了记者的职业风险。

  真正成熟的新闻业自有一套信息核实的标准和程序。美联社对使用信源的要求就非常细致严格,记者只能在信息不属于个人意见或推测、信源方强烈的要求、或信息准确可靠的情况下,才能使用匿名消息,并且要获得主管同意,认为材料确实达到了美联社的新闻标准,内部掌握信源方的真实姓名和身份,才能由主编决定是否发布消息。此外,记者在采访匿名信源方时,不能只采访一个信源。(《美联社新闻报道手册》)

  滚石杂志就在信源的问题上吃过亏。2014年11月,《滚石》杂志刊文称,一名弗吉尼亚大学女学生杰姬2012年曾在该校联谊会聚会时遭暴力轮奸,该文完全依赖杰姬作为唯一的信源讲述强奸的经过。报道一经刊发立即引发全美关注,校方一度终止了所有大学联谊活动,政府方面甚至成立了工作组调查此事。

  然而,警方在进行长达四个月的调查后,并没有得到任何表明该事件曾发生过的证据,该报道后来被认定为不实报道。负责撰写报道的记者厄德莉称她的错误在过于相信了单个信源。

  她没有和被指控的联谊会成员交谈,因为与他们“取得联系不大容易”,同时担心刺激到杰姬。厄德莉是一个具有丰富经验的资深记者,原本不该犯这样的初级错误。

  ●新闻报道是逐渐接近真相的过程,错误会在报道中不断得到修正

  新闻报道是一个不断求证,逐渐接近客观事实的过程。有时,接近真相一时存在难度,难免会出现事实上的瑕疵。但只要能保证一个开放、自由的报道环境,错误的信息就会不断得到修正,真相最终会浮出水面。

  滚石那篇有问题的轮奸报道,就是依靠其他媒体同行的迅速介入才发现了蹊跷。《华盛顿邮报》率先披露了诸多可疑之处。比如“杰姬”的三位朋友均否认了报道中涉及他们和“杰姬”之间的谈话,而文中所涉及的弗吉尼亚大学联谊团体“PhiKappaPsi”在杰姬说的当天根本没有展开任何一次聚会,也没有任何一位成员符合杰姬的描述。

  只要让记者接近现场、接近核心当事人,真相就不会迟到太久。关键在于,人们如何看待这些“错误信息”带来的伤害,是不是就要因此剥夺记者的报道权?

  ●对于虚假报道的认定,需要独立第三方和一套公平的程序

  关于虚假新闻的认定,依旧没有一个公认的标准。所以在判定一条有争议的新闻是否是虚假新闻时,需要独立客观的第三方和一套公平、公正、公开的认定程序。自由的裁定是危险的。

  美国大多数媒体及从业者的日常新闻实践主要依靠自律。如果一旦出现了问题,除了报社公开道歉和责任人引咎辞职外,并无一个管理传媒的官方机构来介入事件处理。所以一旦出现假新闻,公众需要一个解释时,往往依靠“美国职业记者协会”和“新闻评审员(Ombudsman)制度”来解决。而在针对具体某家媒体的某篇报道评判上,往往还要依赖“新闻评审员制度”。(乔木《美国如何防范假新闻》)

  “新闻评审员”是由新闻机构专门聘请的第三方独立监督人士,当争议发生时,由新闻评审员对原始新闻进行调查,决定报道是否准确、平衡,然后应当向新闻机构提出建议,弥补纰漏或澄清报道。

  据第一财经日报报道,《滚石》杂志在涉嫌失实报道后,就邀请了哥伦比亚大学新闻学院作为独立第三方,为该报道做出评估并进行问责。《滚石》向哥大新闻学院提供了大量的材料,其中包括女记者厄德莉当时的500多页采访笔记以及采访录音。经过几个月的调查,格伦比亚大学新闻学院在2015年4月初抛出了一篇长近1.3万字的的重磅报道,对《滚石》的记者和编辑在报道过程中的失误条分缕析地做了全面细致的剖析。

  报告的副标题是“一宗新闻失误的分析”(Ananatomyofajournalisticfailure),着重从专业主义角度对报道进行技术分析,而没有直接扣上恶意炮制假新闻的帽子。报告称,在滚石杂志的报道中,轮奸时间的消息来源只有女生杰姬,其后的调查亦违反“基本、甚或惯常的新闻守则”,滚石记者并未向遭指控的学生求证。“种种失误,不论是报道、编辑、审稿、查证上”,都显示杂志的“结构性失误”。

  ●实质恶意的假新闻才需要警惕

  主观故意地制造假新闻才是最应当警惕的情形。也就是1964年纽约时报诉沙利文案中,美国最高法院提出的“实质恶意”原则,即在做出系争言论时“明知所言不实”(knowledgeofitsfalsity)或“全然不顾其真伪”(recklessdisregardofwhetheritwastrueorfalse)。对于此类虚假新闻的认定,也需要谨慎的判断过程。

  像《纽约时报》、《华盛顿邮报》等多家美国声名卓著的大报都爆出过惊人的假新闻丑闻。1981年,《华盛顿邮报》女记者珍妮特?库克报道了一个8岁的海洛因毒瘾儿童的故事,该报道因生动感人而获得普立策奖;但随后被揭出整篇报道全部都是编造的。

  2003年5月11日,《纽约时报》在头版显著位置刊登了长达7500字的文章,自曝其27岁的“优秀”黑人记者杰森?布莱尔发表的73篇文章中,竟有至少36篇“存在各种杜撰、抄袭问题”。时报是在当年4月下旬得知自己的记者有可能造假的线索,随后时报指派5位记者、2位研究员及3位编辑进行调查,做了150次访谈,提交了数页的自我检讨报告。

  正常的媒体把真实和诚信视如生命,一篇漏洞百出的报道意味着媒体的可信度将大大降低,这是对媒体和记者最大的惩罚。正常的媒体事后也会反思,修正和完善自己的报道流程。

  今天的人们同样需要理解新闻的原理和新闻的价值,这能够帮助人们更清晰公正地看待记者的责任和负责任的方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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