台前情报头子扯出陈水扁隐匿洗钱情资公文(图)
法界:扁同样涉嫌隐匿
叶盛茂坦承两次扁家洗钱的海外情资,都面交给陈水扁,但扁办却说此非正常公文,而是“情资”。对此,台湾法界人士认为,陈水扁的说法不但不能为其脱罪,也是隐匿公文罪的共犯。
法界人士表示,按照“刑法”规定,“毁弃、损坏或隐匿公务员职务上掌管或委托第三人掌管之文书、图画、物品,或致令不堪用者,处五年以下有期徒刑。”
法界人士强调,陈水扁不论是找不到或是早已将其用碎纸机毁弃、损坏,都是隐匿政府公文书的共犯,而陈水扁强调叶盛茂非循正常管道呈请,更是无稽之谈。因为情资及公文显示的就是陈水扁的“犯罪迹证”,也就是这样叶盛茂才会隐匿并面报扁“吃案”,陈水扁知悉或阅后,依他的判断将公文书作为隐匿或毁损处理,更是让其有余裕,隐匿犯罪迹证。
熟悉“调查局”情资及公文作业流程的人士指出,陈水扁海外洗钱情资及公文的机密等级是“极机密”,都是亲送持批,有的更应该汇报至“国安”部门,叶盛茂不但隐匿公文,还面报“犯罪嫌疑人”陈水扁,更是违反犯罪情资传递的标准作业流程。
编辑:
汪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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