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文章指出,但按民进党有关内规规定,中执会向“全代会”提案,必须在开会前一个月为之。也就是说,如果八月三十日的中执会仍未能审议通过“正常国家决议文(草案)”,就赶不及向已定于九月三十日举行的第十一届第二次“全代会”提交。要不,就是按照谢长廷的意愿,不将审议表决“正常国家决议文”纳入“全代会”的议题;要不,就是“全代会”迁就中执会审议“正常国家决议文(草案)”的时程,延期举行。
谢长廷反对“正常国家决议文”,除了是他主观认定该“决议文”是游锡堃冲着他而来,要绊掣他的政治障碍之外,他也不同意“决议文”的立议原意和其中相当一部份的内容。按照谢长廷的想法,“台湾前途决议文”已解决了民进党的方向和路线问题,如果再通过一个内容与“台独党纲”近似的“正常国家决议文”,按照“后法优于前法”原则,就等于是否定了“台湾前途决议文”,回到“台独党纲”的原点。这不但有悖于他的政治认知,而且也担心将会吓跑中间及浅绿选民。
文章分析,在这方面,陈水扁与谢长廷是殊途同归。--陈水扁不赞同“正常国家决议文”,并非是反对“决议文”所宣扬的“台独”分裂内容,而是因为他能当选“总统”,与民进党能及时通过“台湾前途决议文”有关。而且,他当选的是“中华民国”的“总统”,而不是“台湾共和国”的“元首”,因而在道义上,他必须恪守“台湾前途决议文”所主张的“台湾已经独立,国号叫中华民国”。如果再通过回到“台独党纲”原点的“台湾前途决议文”,也就等于是否定了他自己的“中华民国总统”的“法统地位”。
一些“极独”中执委如蔡同荣等,也不满意“决议文”。这并非是因为他已经放弃“台独”立场,而只不过是他不满党中央强作出头,剥夺了他研拟“决议文”的主导权及光芒。实际上,当初民进党中执会是议决由蔡同荣牵头成立九人小组负责草拟“决议文”的工作的。但九人小组成立后,曾先后三次流会,一直未正式开展工作。党中央焦急万分,于是就指示政策会,绕过九人小组自行草拟“草案”。这看在蔡同荣的眼中,当然是“夺权之痛”。遭此“屈辱”,即使是“决议文”的内容符合自己的心意,心中也极是不快,因而也就“恨乌及屋”地不开腔支持这个“决议文”。
文章最后表示,不过,从种种迹象看,谢长廷为了获得党内尤其是党中央的支持,已经调整策略,不再硬桥硬马阻档“决议文”,而是要聚拢集中力量,在“全代会”审议“决议文草案”时,修改其中的一些“刺眼”的文字,争取“决议文”较为符合他的原意。这样,他在选战中,也就持有了强有力的舆论武器。但谢长廷能否如愿以偿,仍需拭目以待之。
编辑:
解文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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