前妻出书 控遭施明德泄欲
2008年09月25日 08:08台海网 】 【打印

施明德前妻陈丽珠昨发表回忆录《台湾查某人的纯情曲》,披露两人私密情事。

   施明德指控,前妻、女儿三不五时就威胁他,就是要跟他要钱。

台海网9月25日讯 反贪倒扁总指挥施明德前妻陈丽珠昨发表回忆录《台湾查某人的纯情曲》,披露当年怀孕被施要求堕胎、一次次探视却只被当成泄欲工具,及施写给她的42封信件。施明德办公室昨立即发出声明,指施从未授权任何人出版施的私人信函,施写给他人的信函,信件物权所有权为收信者,但著作权仍属施。

旧情不再

据台媒报道,律师庄秀铭表示,信件不是著作权,而是意思表达,当信件寄出到收信者手中,所有权就属于收信人,施若提告不会成立。律师李凤翱也说,一般信件只要寄给谁,所有权就给谁。施明德的二女儿施佩君说,已跟律师确认,信件所有权属陈丽珠,可以引用,“要告就告!”

两前妻就像原子弹

施前妻艾琳达也到场致意,她引述李敖“前妻是最可怕的动物”幽自己跟陈一默,说:“我们两个前妻在这里,就像原子弹一样的爆发力。”

对前妻及女儿出书攻击,施明德质疑,当年坐牢时,前妻就与他人生子,他没出狱就签字离婚,现在质疑他抛妻弃女,社会有公理吗?施感慨又难过,指前妻、女儿,“三不五时就威胁我!”就是要跟他要钱。

《台湾查某人的纯情曲》收录施明德写给陈丽珠的手稿信件42封。今年64岁的陈说,数十年来一直保守着施许多秘密,但近年看到施对女儿无情与自己受冤屈,决心说出真相。

书中提到,1958年7月陈丽珠14岁初见施,次年二月,两人第一次发生关系。陈自述在施因美丽岛事件入狱之后,有一次去探监,“发现有很多党外女同志全都拿着他的亲笔函赶去探监。”1959年11月,陈丽珠告诉施已怀孕两个月,“以为他会非常高兴,然而他却非常生气地要我把孩子拿掉。”

<< 前一页12后一页 >>

匿名发表 隐藏IP地址

   编辑: 解文娟
更多新闻
凤凰资讯
新闻图片花花图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