云南昆明“小学生卖淫案”当事人家庭揭秘
“那天我带一个朋友回家,在家里坐着聊天,冲进来两个人说我卖淫,抓了我进去,让我承认卖淫,要不就打我。”陈艳对张安芬说。
那天下午,家里又来了两个人,说让我们再交500元罚款,要不就把陈艳带走。
因为害怕,我就又给了500元。
她是在外面认识一些不好的人,但如果说她卖淫,我绝对不相信,她要是卖淫,怎么可能还找家里要钱?并且是三天两头地要。
还说是我让她去卖淫,我又不是畜生,我的命就已经够苦了,怎么会让孩子做这种事,更何况,家里的条件也慢慢好了起来,已经有了一些存款。
在这之后,就是被媒体广泛报道的3月16日发生的“小学生卖淫案”了。
目前,张安芬家唯一的经济来源是承包的一个公共厕所,除去水费,电费,一个月会有差不多两百块。
刘芳和刘婷已经没有再去学校了,去采访的时候,刘芳在守厕所,刘婷对记者说,“现在全国都知道我们家的事,我没有脸再去学校了,同学会笑话我,尽管我什么坏事都没有做。”
“如果刘仕华能出来,我们全家也就离开昆明了,可能会回刘仕华的老家去种地吧,回到农村去,城市不适合我们。”张安芬对记者说。
(文中除张安芬、刘仕华外,均为化名)
作者:
张安芬
编辑:
李志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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