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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其实,每个人心里都有杆秤,大家心里都清楚,这些学生发表的论文,究竟是垃圾还是艺术品。”一位不愿意透露姓名的上海大学法学院教师说。
在今年光华奖学金候选人公示时,这位老师也看过相关学生的名单,以及这些学生发表论文的核心期刊。她回忆道,看完之后,觉得“心里很不舒服”。
“谁还不知道这些杂志是什么东西?而且,一个研究生如果真的专心搞学术,怎么可能在一年时间里写出十几篇高质量的论文?这本身就是个笑话嘛。”她说。
不过,这个“笑话”却一度被堂而皇之地张贴在法学院的楼道里,接受“监督和检验”。
当然,有些学生的论文,能够发表在类似《中国法学》之类的权威核心期刊上,那还是能赢得足够的尊重,毕竟,“在搞法学的人心里,能在这样的杂志上发论文,才能代表他真正的学术水平,真牛。”
但这个难度实在太大了,就连许多法学院的老师,都很难在这一类的期刊上发表论文,学生更是凤毛麟角。
可是,光华奖学金的评选规则并不在意这些。无论在《消费导刊》上花钱发表的论文,还是在《中国法学》上发表的论文,在这套评价系统中,都是同样的分值。那么,数量多者,自然获胜。
“所以,有时候我们也想不明白,无论是导师还是国内一流的法学期刊,难道还不能证明一个学生的学术水平吗?非要让那些收钱发论文的垃圾杂志来替我们判断?”这位老师说。
不过,在这样一套评价体系里,老师也自顾不暇。每年,上海大学都会对“在核心期刊发表论文的数量”进行排名,并以此作为评价教师的一个重要指标。评优秀、评职称、申请课题,都会和这项排名挂上钩。
这位老师说,为了发表论文,她的许多同事们也都在花钱买版面,“大家都一样,我们又怎么好意思说学生呢?”
所以,在她看来,之所以出现这样的“怪现状”,还是整个学校的导向出了问题——“这种以发表论文数量作为评价标准的体系,对学生和教师的日常行为,起到了‘功利化’的引导作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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其实,早在3年前,上海大学就因为“论文事件”,被媒体关注。
2006年7月,该校颁布了《上海大学关于研究生学位授予科研成果量化指标体系的规定(试行)》的《补充说明》。《补充说明》重申,与研究生毕业相挂钩的“在国内外核心期刊发表学术论文”,是指在这些期刊的正常卷期上发表的学术文章,“不包括各种形式的增刊、专刊、特刊”。
几乎在同一时期,国内7所重点高校——中国人民大学、北京师范大学、外交学院、中国农业大学、中央财经大学、北京语言文化大学、华中科技大学等均取消了“研究生毕业必须发表论文”的规定。也就是说,在这7所高校中,发表论文与否不再作为授予学位与否的硬指标。
一正一反的鲜明对比,使主管上海大学研究生工作的常务副校长叶志明一度成为公众人物。凤凰卫视的《一虎一席谈》栏目还特意邀请叶志明与中国人民大学的教授顾海兵,在节目中讨论起“发表论文与否到底该不该被当做研究生合格与否的标准”这一话题。
讨论中,叶志明态度鲜明地表示,要求研究生在读期间发表论文,这是最起码的标准。因为,“作为一名研究生,连自己所做的研究结果是否能够发表,甚至于发表在哪里都讲不清楚,很难让人相信这会是一名合格的研究生。”
面对顾海兵“这样的规定会导致学术腐败滋生”的质疑,叶志明回答道:“上大的做法,只是顺应了上海大学的发展潮流。学校的战略目标是建成一流的研究型大学,也就是要培养出一流的、对国家和社会主义建设有用的高素质人才,因此,必须有高水准的人才培养目标和严格的质量标准,必须有严格的培养管理过程,而发表论文,正是这个环节上最为重要的一环。”
尽管叶志明的出发点看起来很不错,但这个评价体系,在现实世界中为何造成了这样的结果?
就此事,记者向上海大学宣传部提出了采访叶志明的要求,但被拒绝。宣传部的一名干部在回函中称:“叶校长最近公务繁多……他已在多家媒体上公开、明确地表达了他自己的观点和态度,故暂不安排您对叶校长的采访。”
对记者提出的“花钱买版面发论文评奖学金”问题,该干部称:“我们对您怀着强烈的社会责任感,就版面费问题进行舆论监督,并无异议。但版面费问题,我想您比我更清楚,这既不是学校的问题,也不是学生的问题。”
那么,这究竟是谁的问题?
作者:
林天宏
编辑:
李志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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