被孤立百万人群——精神病人刺死亲兄反思
2009年06月16日 10:39南方日报 】 【打印0位网友发表评论

在一间一开门就迎面扑来刺鼻霉味的房间里,南方农村报记者看到了红山医院的这些“宝贝”,散放在铺满灰尘的桌子上,负责的技术员想打开机器给笔者看一下,遗憾的是根本打不开。

“都好几个月没用了,也不好用!”

“仪器不好用,那怎么给病人看病?”南方农村报记者问。

“只能做一些常规的检查,病人主要靠药物治疗。”

仪器的缺失与落后或许还不是最严重的,更让陈英勇担心的是,合格医生严重不足。

“我们整个医院没有一个副高以上职称的医生,没有一个正规大学毕业的医生。”陈英勇甚至自嘲说,“我也是素质很低的人!”

红山医院一共有40个编制内员工,但勉强有资质的医生只有十来人。“多数还是去参加短期培训之类获得资质的,并不是真正医学院校毕业的。”

“原来我们还有司法鉴定的资格,现在连这样的资格都没有了。因为我们没有这样的技术力量。”在陈英勇看来,他们是最差劲,规模最小,最没有实力的地市级精神病院。

陈把困难的原因归结为医院条件差,收入不高,所以没有医生愿来。“在我们这里,一般的医生一个月只能拿到1000元左右的工资,好的也就1500元左右。”陈英勇透露,国家前几年调升工资,但医院有13个月之久只能“空调”。

说起钱的问题,陈英勇显得英雄气短,“保持医院的正常运转每年至少需要200多万,就是坚持最低的工资标准,每年的缺口也至少有五六十万元。”

“现在每年的财政差额拨款大约有50万。”因此,每年的经费缺口基本能填平。

陈英勇还透露,由于医院地处欠发达地区,来自农村的精神病人比较多,患者拖欠医疗费现象非常严重。该院的呆坏账已经有一百多万,“基本要不回来了!”

“其实,红山医院在全省来看,已经算是中等偏上水平了,目前全省还有7个地级市甚至没有专门的精神病医院。”省精神病研究所所长贾福军透露,这7个市是珠海、揭阳、云浮、阳江、河源、汕尾、清远。

地市级医院尚且如此,县级的精神病院条件就更差了。贾福军说,“能有个听诊器和血压计就不错了。”

“这些医院的自身经济创收能力非常差,而国家又没有真正把精神病院当做公益事业来办,投入严重不足。有的地方连财政差额拨款都没有。”贾福军认为,广东精神卫生事业不够发达,与广东在全国的经济地位非常不相称。

据了解,广东省独立的精神病治疗机构有93家,珠三角地区比较多,其他地区相对较少,整体看就是全省分布状况不均匀,发展也很不平衡。

不能漠视精神病患者扰民之痛

南方农村报 记者黄雪涛

惠东县稔山镇长排村陈建安将亲哥哥杀死,为了安全起见,村民筹钱将陈建安送进精神病医院接受治疗(见6月16日南方农村报头版头条报道)。据省精神病研究所所长贾福军说,“100万精神病人散落在全省,安全隐患很大。”此担心不无道理,在广东省地区,竟然还有7个地级市没有专门的精神病医院。而救助经费的缺乏与合格医生的缺失,造成了精神病救助工作难以覆盖到大部分精神患者,精神病患者伤人扰民事件常有发生。

报道中所提到的陈建安,杀死哥哥后被鉴定为精神病患者,警察认为无权处置就只能放人,而村民认为不能放。笔者认为,对不负刑事责任的精神病犯罪嫌疑人应该强制救治。《刑法》第十八条规定:“对不负刑事责任的精神病犯罪嫌疑人、被告人,应当责令其家属或者监护人严加看管和医疗;在必要的时候,由政府强制医疗。”“责令精神病人的家属或者监护人严加看管和医疗”,在现实中实施难度很大。不负刑事责任的精神病犯罪嫌疑人、被告人,一般病情都比较严重,缺乏精神医学知识和必要手段的家属或者监护人很难加以有效的管理。在现实中,处于被“看管”之中的精神病人攻击家属或者监护人的事情并不少见,许多不负刑事责任的精神病犯罪嫌疑人、被告人长期游荡于社会之中,成为社会的不安定因素。另外,“在必要的时候,由政府强制医疗”这一规定中,刑法以及立法机关、司法机关没有对什么是“必要的时候”给予解释,在实践中只能靠司法机关工作人员自由裁量,执行结果相差很大。对此,应该修订刑法第十八条第一款规定,对有杀人、伤害、强奸、放火等严重危害行为的精神病人,一律由政府强制医疗。

精神疾病患者在社会中是弱势群体,由于缺乏相应的预防救助机制,在就学、就业、日常生活、医疗、社会保障等方面基本处于一种无人问津的尴尬境地。根据WHO统计,精神疾病医疗费用应占全民医疗总费用20%左右,但目前我国精神医疗机构的实际收入不及平均数的1/15。精神医疗服务在所有医疗服务中公益性最强,我国恰恰在这方面投入严重不足。

目前对于重性精神病人尤其是农村重性精神病人的管理救治,主要存在三方面障碍。一是管理救助机制不完善。 二是救助政策缺失,政府投入不足。 三是农村偏远地区医疗水平差,误诊误治情况严重。此外,当前农村重性精神病人犯罪呈现发案频率高、手段残忍多样、极易造成群死群伤等特点。由于经司法鉴定后肇事者可以免除刑事责任,因此重性精神病人还具有反复危害社会的特点。

由于精神疾病特别是重性精神病是一种“富贵病”,治疗上必须长期服药才能有效,对于普通家庭来说,医疗费用就像是“无底洞”。很多家庭特别是城里的贫困家庭以及广大农村地区的家庭,根本无力支持。而不少西方国家对精神病人的治疗都采取免费或者依靠强大的社会福利和保障体系支付,拨款帮助医院在精神病研究和治疗方面的投入,并对精神科医护人员给予充分的支持和尊重。

在我国,可以投入几十亿来建广场,投入几千亿建城市轨道,采购世界最先进最豪华的地铁车厢,其实财政不缺钱,缺的是对精神病问题的重视,缺的是对精神病患权益保护的观念,更缺的是对公共资源分配的合理审议机制。因此,要保障公共安全不受精神病患者威胁,政府应该在精神病患者救助的公共资源配置上投入更多资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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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 曹攀峰 胡念飞   编辑: 李志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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