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几乎每个家长都给警察下跪过”
孩子丢掉的第四天,邓惠东在派出所跪下了。
那一天,邓惠东跑到当地电视台,想播寻人启事。寻人启事的价格是200元一次,邓惠东想都没想就答应了,她打算每晚播4次,想着没准能有人发现什么线索。电视台很痛快地答应了,但前提是要求有公安的证明。
“我去派出所开证明,不给开。我跪到地上求他,还是不肯。”邓惠东说,“他说这是刑事重大案件,如果播出来的话影响很大。我求了他半天,最后还是没同意。”
“几乎每个家长都给警察下跪过。我们让他们帮我们找孩子,他们说没线索。我们有了线索提供给他们,他们又不肯去。”陈凤雕说,“他们出动一次,能顶上我们在外面跑半年。”
对于这些家长的说法,5月14日,东莞某派出所民警在走访失踪儿童家长时对《瞭望东方周刊》表示,他并不否认,“有些线索,(警察)想跟的就去跟,不想跟的就不管。这些情况在以前确实存在。”
第五次全国“打拐”展开
寻人启事、条幅、易拉宝几乎成了每个失踪儿童家中的必备物品。寻人启事是用来满大街张贴的,后两种物件则是用来上访的。
“我们是想依靠政府,让他们帮我们找孩子。”陈凤雕说,“但如果基层政府不帮我们,我们就只好让更高层的领导关注我们的事情。”
终于,第五次全国打击拐卖儿童妇女犯罪专项行动展开。4月9日,公安部副部长、全国打拐专项行动领导小组组长张新枫在公安部会议上表示:“拐卖儿童、妇女的犯罪活动近期在不少地方又重新抬头、发展蔓延。”
东莞市公安局此前发布的数据显示,2000年以来,东莞共立拐骗、拐卖儿童案件243件,侦破122件,抓获犯罪嫌疑人318人,解救儿童138名,发案呈下降趋势。
“东莞是失踪儿童的重灾区,光我手上有名字和联系方式的就有一两百人。”邓惠东向本刊记者透露。
东莞市公安局指挥中心宣传科有关负责人告诉本刊记者,2009年4月以来,东莞又破获了4起拐卖儿童案,其中一起是积案。5月5日,东莞市公安局召开了新闻发布会,数家媒体对此做了详尽报道。
不少家长反映,打拐专项行动开始后,他们确实看到了警方的努力。
5月15日下午,派出所的一名民警对失踪儿童黄媛的父母进行走访。“我上午去找了东城公安分局的一个副局长,下午就派人来了。2009年4月27日那天,东城公安分局的正副局长都到我家里去了,还带着两部摄像机,说我如果有什么要求可以提。”黄媛的母亲对此表示满意,但她仍然有些抱怨,“我的孩子是2006年7月18日丢的,一直到2009年1月3日才立案。”
“过去我们是有做得不对的地方,但现在,我们希望能有一个新的起点,之前的事情也希望你们不要计较。”办案的公安人员一面安抚黄媛的父母,一面解释,“我们也有我们的苦衷,比如人手确实不够。”
潮汕地区某派出所的一名公安人员接受本刊记者采访时也表示,破案不像家长想象的那么简单,有时还需要一些运气,“比如最初的判断、兄弟单位的配合等等,而且在破案中,查到哪一步有时是不能和家长讲的,所以家长有时会觉得我们没有办事。”谈至办案经费,这名公安人员更是苦笑着说,“经费的事就不要提了吧。我经常跟下面的一些公安人员说,只要有几分正义感,就不要想钱的问题。我前几年破一个拐卖儿童案子的时候,自己还往里贴了几百块钱。”
寻子必到之地:潮汕
郑楚泽的小名叫“大弟”,父亲郑进伟指望着这个孩子能再招来一个男孩,到时小名可以唤作“小弟”。
但自从大弟于2005年1月21日丢失后,郑进伟就断了再要孩子的念头。他告诉本刊记者,他所在的汕头市潮南区井都镇,有买孩子的人,但丢孩子的只有他自己。
郑楚泽丢的时候已经7岁了。他因为提前放学,进不去家门,就在镇上玩耍,之后再没回来。
井都镇有一条东西走向的主路,村子就从这条路的两旁延伸进去。村里有几个祠堂,很是精美。郑进伟透露说,修一个祠堂大概就得花70万元。每逢初一、十五和一些节日,村子里的人就会聚在一起祭拜。
多子即多福,这是整个潮汕地区普遍存在的观念。“如果谁家生了男孩,肯定会大摆酒席庆祝,听说这一消息的人都会上门道喜。要是生了女孩,就冷冷清清地不去张扬,亲戚朋友顶多会安慰说,也好,也好。”潮州市妇联权益部部长丁文君告诉《瞭望东方周刊》,在潮汕一带,女性的地位普遍比较低,婚后一般都在家里做些家务活,挣钱养家都要靠男人。
“我们村就有人买孩子,当然,他们都会说是抱养的。”郑进伟向本刊透露,在潮汕一带,即便再富有的人家,如果没有男孩,还是会被人瞧不起。男孩越多的家庭,势力越大,“选村官的时候,哪个宗族的人越多,就越容易当官。当然,这里的‘人’指的是男人。”
据了解,在一些村子,有的人家连续生了5个女孩,但依然不罢休,直到生出男孩。一份公开的资料说,2007年4月24日,广东省计生委主任张枫在专题报告会上公布,粤东和潮汕地区生育最多,在人口密度方面,全国平均值是130人/平方公里,而粤东、潮汕地区为2000人/平方公里。
一些生不出男孩的家庭,则会想要买一个。也因此,潮汕一带成了人贩子的天堂,也成了丢失孩子的家长们必到之地。
专门发布寻子信息的公益网站“宝贝回家”在广东的一位志愿者称,在潮汕的一些地区,买孩子已经成了村里的风气,“一般来说,男孩两三万块钱,女孩几千元,价钱不等,越小的孩子越值钱。他们上户口也简单,几千块钱买一个,出生证明500块一个。所以真查起来也不好查,因为所有的证明都齐全,孩子太小,也不记事。”
另一种方式属于“贩卖”,即父母自愿将孩子卖给别家抚养。据在潮州市妇联工作过的一位人士透露,在潮汕地区,一些外地打工者会主动将孩子卖给当地人,打工一年到头只能挣上几千元,卖一个孩子就是上万元。
在郑楚泽丢失前,郑进伟也一度认为,“买孩子没什么大不了的,很平常。”但儿子被拐后,他有了新的认识---“买辆来历不明的摩托车都要受警方警告,或是被拘留,买个来历不明的孩子就愣是没人管。”
网名“小鸟”的志愿者认为,导致这种“地下交易”的原因之一,是因为走民政部门的正规领养程序太过繁琐,花费也很高,所以一些人更愿意图省事,直接进行交易。在百度贴吧以及一些领养QQ群中,常能看到有人发布的领养需求信息,“人贩子也很聪明,他们会根据这些信息四处找符合条件的孩子,进行拐卖。当然,他们不会告诉买家孩子是拐的,而通常会说是自家或亲戚家太穷,养不起。”
“宝贝回家”网站志愿者、北京市百瑞律师事务所律师张志伟向《瞭望东方周刊》表示,现行法律不太利于控制买方市场。《刑法》中,有“收买被拐卖的妇女、儿童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的规定,但同时也设置了“对被卖儿童没有虐待行为,不阻碍对其进行解救的,可以不追究刑事责任”的条款,“买方市场不控制,就不能从源头上彻底堵住,一定要对买主进行惩罚,摧毁买方市场。”
作者:
王晓
编辑:
李志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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