调查显示六成大学生同居会后悔 开支巨大难承受
2007年09月08日 07:26北方网 】 【打印

后悔4大原因

●人身、财产安全没有保障。大学生校外同居存在着很大的安全隐患。在许多地方,大学生租房地小区环境和周边环境都不是很好。在这种情况下,容易出现大学生租住房被盗的情况。由于经济条件的限制,大学生所租的房子一般比较陈旧,电线线路老化、电器超龄使用等都威胁到学生的安全。

●同居开支巨大难以承受。房费等生活开支对于学生是一笔不小的数目。如有的在外租房同居者无力支付生活开支,只好外出打工,导致数门课程不及格,被勒令退学,甚至有的人走上犯罪道路……

●影响学习耽误人生。迟到、早退、旷课成了一些人的家常便饭。离群索居,缺乏和班上同学正常的思想交流,不利于自己的健康成长。

●未婚同居易酿苦果。意外怀孕对女生身心危害大,对男生也造成精神重压。

高校同居处罚规定

华南理工大学:非法同居视其情节轻重,给予记过直至开除学籍处分。

华南师范大学:非法同居视情节轻重给予警告或者严重警告处分、给予记过处分甚至给予留校察看处分”

中山大学:是常识没必要写入校规。

广州大学:宿舍留宿异性将留校察看。

记者手记 享受自由对自己负责

正是看到一些校外租房和校外同居现象的严重性,2004年教育部曾发出了《关于切实加强高校学生住宿管理的通知》:“原则上不允许学生自行在校外租房居住。”该措施对于大学生同居现象起到一定的弱化作用。为此,那一年,广州大学等高校的一些校外租房学生纷纷“回流”。

但2005年,迫于各方压力,教育部又发出了校外租房“解禁令”。对此,众多高校的负责人表示,大学生作为成年人,有决定自己生活方式的权利。“我们无法评说大学生校外租房同居的对错,只能希望不要因此影响了学习。”华南师范大学一位老师如是说。

校外租房解禁了,在校学生结婚合法化了,如果怀孕了还可以请产假,现在的大学生可以充分享受着社会所带来的自由选择。按理说,作为一个大学生,已经具备了理性自由人的能力,应该能在“是否同居”间权衡利弊。社会宽松了,大学生在拥有自由选择权的同时,是否应该更加理性,在享受义务的同时更应该担起社会责任,对自己负责,对他人负责!(信息时报 记者薛冰 吴暇 见习记者梁健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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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编辑: 解文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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