负案在身的温县经侦大队长被温县公安局评为先进个人
《达州晚报》有评论称,当然,严肃地看待死人卖房事件,我们都知道死人只不过是郑某人的一个幌子,他不过是试图利用死人玩个金蝉脱壳而已——既可以依然利用到职务之便,万一有什么不好的事发生,还可一走了之,找起责任来:此人已死。
但问题是,死人复活的条件需要很多,不单单是郑某人一厢情愿所能为之。为此,我们不禁要问,堂堂一个开发商的法人代表是明摆着的死人,有关部门难道就从未觉察?其中的监管在哪里?是畏惧郑某人的权势不敢监管?抑或压根就在睡大觉,丝毫不知他人的“生死”?还是有关部门和郑某人本就是一丘之貉,互相勾结利用呢?不管是何种情况,有关部门的不作为是板上钉钉的了。
大概只要稍有怀疑精神的人都会疑惑,能搞不下9处房地产的人,那该是何等神圣?而现实常常给我们开国际玩笑:原来是死人,这个人果然不一般。
发稿时记者了解到,1月2日下午温县公安局召开了全体会议,会议将被纪检部门列为调查对象的该局经侦大队长闫五星评为了2009年度的先进个人,闫五星还胸佩大红花喜滋滋地上台领了奖。
据介绍,闫五星是经侦大队唯一被评为先进的警察,而在表彰前温县公安局在经侦大队所确定的先进个人人选却不是闫五星。 “全公安局的人恐怕也没谁理解,温县公安局这样做的真正意图,大家都很惊讶,都暗中嘀咕说这么多媒体曝他光,他不但没受到任何处理,怎么相反却被曝光成先进了”。
但是,当地公安机关对此事的调查后,给予的结论则是,不予立案。对于此,评论人士认为,作为一个公职人员,违纪违法。再任其发展下去,让他不停地诈骗,更多的受害者可能就没有活路了。
当地党政领导机构、司法部门岂能让其逍遥法外。社会需要公理,腐败需要铲除。真希望相关方面能尽快“复活”这一“死人”卖房案件,还公道于民,惩处真正的罪犯为宜。
据悉,纪检部门介入调查后,前去揭发、举报闫五星、牛军、郑军等人违法行径的先后已有数人。“这些人可真是胆大包天啊,要是把他们都能被抓了,温县满天乌云可就都散了”。
此外记者了解到,纪检部门介入调查后, “郑军、牛军等四处找关系呢,准备通过上级某些关系摆平此事。并将本案继续让警方下不予立案通知。”
“要将此案继续下不予立案通知,没那么简单的,首先按原来卷宗做评判根据是不行的,这个案件必须重新侦查才行的。”有关法学专家和律师称:“如果警方再次做出不予立案决定,受害人张合义不妨将所有卷宗拍照后发到网上,让全国人民来个全民判案……我们相信纪检、和上一级公安机关会高度重视此案的,这是个公诉案件,决不能搞民事协调的……再说让一个诈骗犯罪嫌疑人和被骗人和解那简直是对法律的侮辱和讽刺。”
目前张合义仍在热眼巴盼问题能快些得到解决。 “我还等着有关部门把款帮我追回来过年呢。”张合义心急如焚地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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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
刘畅
编辑:
李志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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