罪名卖淫昆明警方拘捕两小学女生(图)
2009年06月03日 03:52东南快报 】 【打印已有评论0

派出所内遭刑讯逼供

“他们要我承认我的两个女娃是卖淫的。我不承认,他们就打我。拿书垫着,用警棍打。”

所有的人被控制后,临走时“他们拿了家里的一些工具还有圆凳,说是袭警的凶器。”然后,刘芳芳等人被带到街上。

曾经跟刘仕华一起在工地打工的黄宝龙,目睹了当晚的情景,他出具了按了手印的证明:

“我看见一群人在哪(那)里闹。我过去就认着以前跟他干活的刘老板,这个老板的名字叫刘仕华,我看有十多个人把他家一家人还有几个我不认识的人打来跪起(跪着),十多分钟来了两辆警车把他们带走……”

邓小军以及开面包车的张棉等人也就此事出具了书面证词:“一帮人用拳头和警棍打他们一家人,打来跪起(跪着)”。

刘仕华说,还不是最糟的。“进了派出所才难过。有两个警察对我进行了3个小时的询问,我的手被反拷着,保持跪姿。他们要我承认我的两个女娃是卖淫的。怎么承认啊?”刘仕华说。“我不承认,他们就打我。拿书垫着,用警棍打。”

在此次事件中两根肋骨骨折的普恩富称自己是被带到派出所后被殴打受伤:“我们被带到王家桥派出所,下车后就要我们跪着。过来两个警察就用脚踢我,我痛得发抖,抱着胸部,还得跪着。”

被释放前,刘仕华交了3000元罚款,“警察说我们袭警,罚款得交。钱都是跟我小舅子借的。”

3月19日,普恩富前往昆明法医院司法鉴定中心做了法医鉴定,鉴定结果表明:伤者普恩富此次损伤造成头面部、躯体多处软组织挫伤,左侧第七、八肋骨骨折,构成轻伤。

刘芳芳和刘莉莉也于3月18日做了伤情鉴定,鉴定结果表明,她们的损伤为轻微伤。刘仕华和张安芬没有做伤情鉴定,原因是“实在没钱做”。

被释放后,两姐妹先后在昆明法医院做了诊断,法医院出具的证明书证明她们的处女膜完整。

遭遇暴力抗法没有刑讯逼供

5月31日及6月1日,王家桥派出所及五华公安分局相关负责人就事件经过进行说明。

王家桥派出所所长聂天杰说,3月16日傍晚,派出所一位巡防和两名学员警外出吃饭时,路上遇到刘芳芳,刘问他们“要不要耍一下”。巡防人员将这一发现打电话报告了派出所的值班民警,值班民警让他们继续观察。

“巡防人员发现刘搭上了一名30多岁的过路男子。”聂所长说,根据他们之后的询问,过路男子姓徐,“当时跟刘谈好了价,50元”。“刘带着徐姓男子走进了他们住的出租房,巡防人员没有执法权,便在原地等值班民警。此时,徐姓男子突然从屋里走出,刘芳芳跟着出来,巡防要求他们等待民警前来调查时,张安芬从屋子里冲出来,打伤巡防的眼部,紧接着,普恩富举着一把凳子也从屋里冲出。”

“警务人员已经表明了身份,但还是遇到抗法,在控制局面的过程中,造成了当事人的身体不同程度的损伤。但在派出所没有对他们实施刑讯逼供。”聂所长说。

至于“抓了又放”的行为,聂所长认为“没有发生实质的性关系,缺乏直接证据。经过询问和调查后,第二天就让他们回家了。”也是经过事后询问得知,徐姓男子进屋后发现屋里人很多,“并且看见桌子上摆着长刀,他怕被‘色抢’,就要走。”聂所长说。

“3000元钱是张安芬自己拿给被她打伤的巡防员的,我们得知后要求巡防员将钱退还他们。在事情未处理之前,他的医疗费用可以由派出所先行垫付”。

索赔20万警方只赔1万5

5月26日,警方和当事人在五华公安分局进行的经济赔偿的协商会无果而终。

“他们给我们一家4口的赔偿总额为15000元,这是我们绝不能接受的,医疗费都是小事,给我们心里所带来的伤害怎能估量?尤其是我的两个女儿,学也上不成了,她们以后的日子还长,她们该怎么面对将来,面对这个世界?”刘仕华说。

五华公安分局认为,刘仕华等提出总计20万元的赔偿金额没有相关依据,“是个天文数字”,他们只能依据最高法院有关规定进行赔偿。

日前,刘仕华向五华区人民检察院递交起诉书,要求检察部门对此事件进行调查核实,并查处相关责任人员,给自己全家一个书面答复,赔礼道歉和赔偿所有损失。

当事民警暂停职

卖淫案件不成立

昨日下午,昆明市公安局新闻发言人办公室就昆明“3·16”事件召开新闻通报会。昆明市公安局已成立事件调查组,刘氏姐妹卖淫嫖娼案件不成立。昆明市公安局已对当事派出所所长、刑侦中队长和4名当事民警暂停执行职务。

综合《云南信息时报》、《生活新报》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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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编辑: 贺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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