影视公司涉嫌逼少女卖淫续:称性行为是沟通方式
2009年05月06日 05:07京华时报 】 【打印已有评论0

正在加载中...

记者:包包、阿紫当时还未成年,你难道没有任何愧疚之心吗?

胡卫东:在道德上有一点对自己的自责……所以我承受不了这个压力,在案发后潜逃了。但我认为,包包和阿紫报案,是因为她们新签约的影视公司在幕后指使和炒作。我们两个公司存在矛盾,对方就用这个来报复我。

■对话经纪人

“哪个艺人没有负面新闻”

记者:包包和阿紫现在在忙什么,能否接受采访?

天蓝:每人出了一本书。她们好不容易忘了那段经历,现在不想接受采访。

记者:胡卫东说包包和阿紫举报他是同行之间的报复,是为了炒作,是这样吗?

天蓝:我们根本不认识胡卫东这个人,更说不上报复,他这样说是在尽力为自己狡辩。现在源源工作室明显已经触犯了法律,既然走了法律程序,没有必要再继续说什么炒作的事情。

记者:包包和阿紫是怎么加入你们公司的?

天蓝:2008年2月她们到我们公司找实习机会,公司发现两人文笔还不错,就决定往出书的方向发展。

记者:她们为什么突然爆出在源源的这段经历?

天蓝:她们最开始没有说在源源的经历,公司后来在网上发现了两人在源源影视拍摄的泳装照片后问她们,她们才告诉我曾和源源签过合同,对方是一家骗子公司。

记者:两人在博客上的举报是否经过公司同意?不担心有负面影响吗?

天蓝:包包和阿紫的照片后来被源源影视登在了网站上,作为招徕女孩的招牌,她们才决定在博客上举报源源影视工作室,请示公司后得到了同意。哪个公司的艺人没有负面新闻?有的人还自己制造负面新闻呢。

记者:很多人认为此事公布有助于扩大包包和阿紫的名气,是这样吗?

天蓝:反正是制止了犯罪,不管影响如何。

■检察官

“潜规则”难改罪名

针对胡卫东的荒谬理论,检察官反驳称,从一开始,胡就以“明星梦”为诱饵,引诱这些女孩接受所谓的“潜规则”,借此玩弄女孩的身体;此后,他又组织引诱这些女孩向投资人出卖身体,借此从中分成。

“这些行为已构成了引诱未成年人聚众淫乱罪、组织卖淫罪。无论其用什么样的理论来辩护,都改变不了其犯罪的性质。”

■包包、阿紫父亲

面对提问沉默不语

昨天,记者拨通了包包与阿紫父亲高国(化名)的电话,他不知道此案已开庭。当记者问他是否知道胡卫东时,他沉默了半天,声音低沉地说“还是不要问我了吧”。随后,他挂断了电话。

高国是本市一名普通职工。此前,他在接受调查时表示,两个女儿职高毕业后就出去租房子住,不怎么回家。2007年7月,学校打电话说两人没参加实习,也联系不上时,他才知道女儿压根没参加实习,但他和妻子也问不出女儿在外面做什么。

此后不久,胡卫东以包包和阿紫朋友的身份找上家门,要和他签“培养两人进影视圈”的协议,他没签。直到网上出现大量报道后,夫妻俩才知道这件事。

本报记者王秋实

更多精彩内容,请登录京华网(http://www.jinghua.cn/) 

<< 上一页123下一页 >>
  已有0位凤凰网友参与评论   
 
匿名
用户名 密码 注册
     
作者: 王秋实   编辑: 郭敏
更多新闻
凤凰资讯
热点图片1热点图片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