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从学校抓走人,不通知家长;家长找上门,推三阻四装糊涂;警方控制嫌疑人多天,见不到任何法律文书———在案件中,嫌疑人权利荡然无存。有警员声称,“不通知你们是好事,通知了是确实有事儿”,这就是他们的法律境界?另有警员对作为嫌疑人的学生说:“我们只要把你带来,就绝对不可能让你出去了。”这话更让人浮想联翩:只要被您抓进门,白的也能变成黑的?这应该算是赤裸裸的威胁吧。
办案心急或可理解,但对于学校这样的场所,采取的一系列过激举动又不可理解。高密度地找数百学生询问,无视教学秩序,频繁地进出校园,凡是死者家乡的男生都抽取血样,多名学生被抓进去 “上手段”——— 这是什么办案手法?法律对青少年的保护何在?
当死者家属聚集到县政府门前之时,那是对政府仍有信心。政府需要做的,是不偏不倚,推动公正调查,尽快公布结论。但在本案中,政府很快把屁股坐到了“对立面”:一边声称“必须做出结论”,另一边以县政府名义与死者家属签订协议,“丧葬抚恤费先支12万;死者父母等终生享受最高标准低保”。我们对死者家属满怀同情,但在真相未明之前,政府有没有权力用纳税人的钱为个别人的滥权行为擦屁股?这些钱与待遇算什么?国家赔偿、政府补偿,还是息事宁人的交易?表面有担当,实质只能是将水搅得更浑。
公安部部长孟建柱日前强调,各级公安机关要理性、平和、文明、规范执法能力。但我们必须承认,一些基层单位长期置身于自己一套老旧的处事逻辑不能自拔。在这起案件中,对学生的审讯手段、对未经审判者搞有罪推定等,都令警方给自己制造了难以洗刷的污点,这使得不管徐梗荣是否是凶手,他们都难辞其责。当地一位公安局领导说:“你按法律办了,就能够维护群众权利,如果不按法律办事,就会伤了自己。”这种“明白”能早一点出现该多好。
中央高层一再表态,要致力于推动社会的公平与正义。公权力尤其是公检法机关,是维护社会公平正义最重要的信心来源,但如果“惨死拘留所”之类的事情一再发生,他们给出的就将不是信心,而是司法对社会的伤害。这是最不能容忍的伤害。和谐中国,是要落实每一个细微之处的公民权利,不是用“被和谐”的思路压制民众对权利的维护;平安中国,是要从源头上化解每一个矛盾,不是用捂盖子的方式制造平安的假象;公平正义,是要呵护每一个公民、每一个案件甚至每一个环节的公平正义,不是用一个虚幻的概念掩盖每一个枝节。这是必须接受的理念。
胡锦涛总书记一再强调,公权力要 “干干净净为国家和人民工作”,才能促进社会公平正义。当一个案件呈现出的状态让人看不出“干干净净”的迹象之时,大家对公权力的信任就会大打折扣。唯有坦诚面对,才能最大可能洗刷“传言四起”形成的流毒。少年猝死迷雾起,公权不能躲猫猫。以政府公信的名义,以司法公正的名义,以两个年轻生命逝去的名义,我们呼吁:公正调查、公开结论、公布处理结果,还死者一个正义,还家属一个抚慰,也还社会一个真相和信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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霍吉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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