疑似赖昌星博客自述早期发家史 为走私辩解(图)
2009年03月13日 06:42红网 】 【打印已有评论0

发谬论为走私辩解

2月28日,“阿肥星”继续贴出博文《如果偷渡和走私算犯罪的话……》。文中,“阿肥星”竟大发谬论,为偷渡与走私行为开脱。

“阿肥星”说:“看看200年前的美国,还不是一个个英国人或澳大利亚人偷渡过去而形成的?如果我们因为要追求幸福生活,从地球上一个地方迁移到另一个地方,何罪之有?”

接着,“阿肥星”还给大家谈了对走私行为的看法,他说:“如果世界上没有贸易壁垒,能有走私吗?贸易壁垒各个国家都有。走私没有损害他人的基本生存权利,没有剥夺任何人的生命权,最多是把财富进行再分配而已。你再有钱,总是要消费的。再说了,钱再多,死了也带不走。”

“阿肥星”这番言论引来网友议论纷纷,有一名为“kakakaka”的网友在回帖里直斥其“无耻”,并且说:“如果偷渡跟走私不算犯法,是不是我们每个人都可以做这种损害国家利益的事而问心无愧?”

引用《圣经》卖弄知识

在博文中,“阿肥星”曾多次提及自己文化程度低,“小学都没有毕业”并称自己是法盲文盲,“对网友的留言或辩论,自己无法参与”。可实际上,三篇博文中,“阿肥星”的文字虽然朴实,但很流畅,还不时穿插一些小故事和小案例,甚至引用《圣经》内容为自己的说法做佐证。他甚至用自己的“人生经验”,为网友解答人生中的困扰。有网友想办学校,却得不到有关部门的批准,“阿肥星”就“启发”他,“不要在已经下雨的时候,才去匆忙买把雨伞”。

在空间里,还时不时能见到“阿肥星”十分“感性”的词句。比如他在“小字报”里就写道:“每天只能对着星星和月亮,思念已经离开了10年的故乡……”“我在想:金钱并不能给人快乐。人生快乐的最高境界是自己内心世界的放松,真的没有放不下的东西,没有做对不起朋友的事情……”

交“友”多多身份成谜

不少网友在“阿肥星”的博客中留言,对“阿肥星”的身份表示好奇。网友“mycobus”回复道:“赖哥是个实实在在的人,每个人都有自己的闪光点。”这句回复立即受到网友“kakakaka”的诘问:“你怎么叫他‘赖哥’?他在网上,只是一个叫‘阿肥星’的人,你凭什么确定他姓‘赖’?”接着,有的网友开始在“阿肥星”的帖子后面痛斥起赖昌星来。更有人大骂赖昌星“带走了国家的钱”。也有网友借“阿肥星”的博客大骂赖昌星,讥讽赖昌星这位走私者,做了这么多坏事还想当“良民”。而对于那些对“阿肥星”表示“支持理解”的观点,更有网友长叹:“这个社会到底是怎么了?”另外有网友认为,这个博客是某位无聊网友的恶搞之作,故意造噱头博出位。

截至记者发稿时,“阿肥星”的空间点击量已经突破了153671次。仅昨天一天,就有116名网友与其结为“好友”。但对于网友们对其到底是谁的质疑,“阿肥星”却从来没有回应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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就赖昌星获工作签证中国向加方严正交涉

针对赖昌星日前获得加拿大工作签证,中国外交部发言人姜瑜2月10日表示,已经向加方提出了严正交涉。

姜瑜说:“上周末我们已就赖昌星案作出了回应。我想重申的是,我们对加拿大方面的有关行为表示严重关切。中国政府关于遣返赖昌星、回国接受中国法律审判的立场是坚定的和一贯的,我们已经向加方提出了严正交涉。”

此前,姜瑜在2月6日外交部发布会上曾指出,加方此举已引起中国民众的强烈不满。中方希望加拿大政府从两国关系大局考虑,尽快向中方通报有关情况,尽快完成遣返前风险评估程序并将赖昌星遣返回中国。

赖昌星是中国司法机关通缉的厦门远华特大走私案首犯,案发后潜逃到加拿大,至今已有9年之久。(钟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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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 钟欣   编辑: 马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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