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州城管谋变管罚合一 拟改变“打手”形象(图)
2008年09月26日 05:51南方报业传媒集团-南方日报 】 【打印

罚管分离造成“打手”形象

据统计,近年来广州城管每年平均遭遇暴力抗法700多起,但是城管野蛮执法的新闻同样时有耳闻。2004年7月,一名在天河区摆摊的外地小贩在躲避城管追赶时被街道城管科临时工殴打致死,虽然事后政府解释肇事者并非正式执法人员,但仍给城管形象造成了严重损害。“城管素质不高,老是打人,欺负小贩。”在采访市民过程中,这样的看法并不少见。

许多城管内部人士并不认同“素质低”这一说法:在编执法人员都要经过严格的公务员考试,而且近年来执法队伍中的大学生、研究生比例逐年上升。但不可回避的是,由于集中执法任务太多,在编人员远远无法满足需要,尤其在基层必须招聘大量协管员。协管员违规执法现象屡禁不止,打死小贩的天河区城管临时工,就属此类。

对此,曾经担任城管支队长多年的市人大城建环资工委副主任许决华提出了尖锐批评。他认为,目前广州各区城管招用的辅助人员达数千人之多,人数甚至已超过了城管在编人员。城管辅助人员队容不整、素质不齐,大大影响了城管队伍的形象。

而建设部政策研究中心城市管理处处长、研究员翟宝辉则认为,集中执法试点将多个部门难以管理的事情集中到了一起,让城管来管,涉及的内容太庞杂,光学完这些法律就够授予法律硕士学位的。在这样的背景下,即使是经过培训的正规城管仓促上阵,也必然带来执法缺陷。而城管执法的对象,往往处在社会底层。发生冲突时,民众自然倒向弱势的一边。

更根本的原因在于,由于处罚权和管理权分离,广州城管支队成了一个除了“罚”以外再没有其他职能的部门,而且要替代制定政策的部门与违规者针锋相对。一名城管部门的官员就在与记者交流时坦承:“其他部门制定规章,而城管队就是在扮演一个‘政府打手’的角色,这个角色不改变,形象很难改。”

“管理的核心是服务”

根据广州市有关文件,城市管理综合执法局主要由原城管支队和原城市管理委员会办公室合并而成。局长则由原城管办负责人李廷贵担任。

在原来的行政架构中,市城管办的主要职责包括了参与协调起草城市管理工作的法规和规章,制订工作规划与计划;协调市属各区、县级市及建设系统各有关专业部门城市管理工作;负责管理和监督运用城市管理专项资金;组织协调市容市貌、环境卫生、交通秩序等的综合治理,协调查处在城市规划、用地、报建、施工等方面的违法违章行为;组织协调城市管理综合执法工作;负责城市管理的监督检查工作等。

这一合并,不仅意味着新成立的城管局编制增加到3169人,更宣告了这一部门拥有了执法和综合协调的双重职能,实现了“管”与“罚”的统一。

“我们不仅是一支拆违建赶小贩的执法队伍,更关键的职能是管理好这个城市,而管理的核心就是服务……所以,新成立的城管局将突出强调为广州的老百姓服务!”即将走马上任的李廷贵这样解释自己的“城管理念”。从城管局即将举行的一系列活动来看,城管局正在试图找准城市管理和市民需求的契合点,改善公众形象。广州城管局能否走出一条服务化的新路,市民与媒体都拭目以待。

本报记者袁丁曾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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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 袁丁曾雅   编辑: 李志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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