工行重庆分行行长称许霆案应维持原判
2008年03月10日 10:00华龙网 】 【打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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争论焦点一:

许霆案判得重不重?

正方:

鲁善坤:火很猛,但烧死的人少;水很柔,但淹死的人多。这个案子如果依法严判,今后就不会有很多人去犯这样的错误了。

刘卫星:这是偶然事件,但我不同情许霆,他存在恶意,他盗窃得太多了。

反方:

蒲海清:我认为这个案子一审判重了,但这个案子有标本意义,可以进入教科书。

陈万志:就四个字,该判,重了!

争论焦点二:

取款机是金融机构?

正方:

刘卫星:目前银行有30%的业务是网上银行办理的,还可以通过ATM取、存款机等,这些都是金融机构的延伸。刑法最后一次关于这一条款的修改是十年前,当时ATM机还是新兴事物,我觉得现在应该对法律条文增加和完善了,或者新设《电子银行法》。

反方:

陈忠林:ATM取款机是否属于“金融机构”很难定义,可以算是,也可以算不是。因为“机构”应该有人,但自动取款机根本没有人值守——既然可以不算金融机构,那么我们就不该以“盗窃金融机构”判许霆。

争论焦点三:

是对银行不满的体现?

正方:

韩德云:我有两个观点,第一个,法有法的尊严,许霆案要依据现有法律判,如果大家都认为不该这么判,那么,就该修改现有法律条文,但作为最后一个“受害者”,他也只有承受,这是法制的进程,老百姓不能代法官执法。第二个观点是,大家对许霆这么同情,除了认为“自己遇到这件事情,也会和许霆一样取钱”外,还有一个非常重要的原因,很多老百姓对银行不满,比如排队等候时间长、取到假钱等,对许霆这个弱者的同情是对银行这一强者的积怨。还有,银行本身对这件事情有责任。

反方:

刘卫星:其实,银行去年到今年,已经有很多改革了,不断提高服务水平。比如:增设网点、提高ATM取款机每日取款金额等。我都很心疼我们的柜台工作人员,他们每天都非常忙,办事效率不可谓不高。

还有,银行ATM机绝对不可能取到假钱,因为ATM机本身有验钞功能,除非这台机器坏了。

本版稿件由本报两会报道小组记者 杨光毅 宋岩 凃源 采写

本版图除资料图片外由本报记者 高科 摄

来源:重庆晨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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