贪官为升迁买官 被“书记情妇”骗180万(图)
2010年01月18日 07:44新华报业网-扬子晚报 】 【打印共有评论0

腐败大案

官员遭诈骗800万

2007年4月初,金燕向警方终于开口了,结果让办案民警、甚至公安局长大吃一惊,原来,金燕在不到一年时间内竟然骗了州政府副秘书长180万!

2007年4月5日,因涉嫌诈骗罪,金燕被刑事拘留,4月28日被逮捕。此案件移交到延吉市公安局经侦大队。经侦大队很快组成专案组,对该起诈骗案深入调查。经进一步调查发现,金燕除了车钟日外,还诈骗了许多其他政府官员。

金燕共作案17次,骗取车钟日等人财物共人民币787.97余万元,用赃款在延吉市购买了3套房屋、2个车库、6辆轿车,其余款项用于房屋装修、个人挥霍。案发后,警方追缴赃款赃物550余万元。

一个州政府副秘书长怎么会有180万元送礼?此事惊动了延边州纪委,也惊动了吉林省纪委。吉林省纪委和延边州纪委派出专案组,最终查明了车钟日涉嫌严重违纪违法的问题,并于2007年6月1日对其“双规”。

经过两个月的调查,专案组终于查清了车钟日在担任州国土资源局局长、延吉市市长、州水利局局长期间,贪污、受贿、巨额财产来源不明等重大违法问题。同时,车钟日贪图女色,腐化堕落,多次接受房地产开发商为其提供的性贿赂。

7月30日,延边州纪委对其作出开除党籍、公职处分,对其涉嫌犯罪问题移交司法机关依法处理。

司法机关经过一年多的审理,2008年,金燕和车钟日分别被推上被告席。2008年5月,金燕犯诈骗罪,被延边州中级人民法院判处无期徒刑,剥夺政治权利终身,并没收个人全部财产。

2009年6月24日,延边州中级人民法院对车钟日贪污、受贿、巨额财产来源不明一案作出了一审判决。法院认定,车钟日在1996年至2006年期间,利用职务之便,贪污公款330万余元,非法收受他人贿赂680万余元,另有1000余万元巨额财产不能说明其合法来源。法院以贪污、受贿、巨额财产来源不明数罪并罚,判处车钟日无期徒刑,剥夺政治权利终身,没收个人全部财产。(文中人名系化名)

(本文来源:新华报业网-扬子晚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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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编辑: 李志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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