市场需求催生盗尸贼
今年7月31日,彭婆镇高皇村72岁的刘万有老人告诉记者,在当地,“阴婚”又称为鬼婚,指没有成婚的男性去世后,由家人为其寻找一位女性尸体合葬在一起,让死去的亲人在阴间不感觉孤单,能够像活着的人一样成双成对地过日子。
当地不少村民认为,人活着的时候没有成家是一大遗憾,所以死后在阴间就应该得到“补偿”,这也是对已故亲人的一种孝敬或怀念。
这个早该被扫进历史垃圾堆的陋习,是如何死灰复燃的呢?
伊川县水寨乡政府的一位干部说,近年来,随着农村生活条件的改善,“阴婚”又出现了死灰复燃的迹象,一些人还互相攀比,而且出现了一些专门为死者“说亲”的媒人。
他说,清明节前夕,一些人家忙着为死去的未婚人联姻。当地就出现了专门偷尸骨卖钱的人。据说一副骨架能卖数千元。
杜先民和张善普不惜铤而走险,就是因为有市场和受利益驱动。
2005年的一天,杜先民到镇上买东西,一个店铺的老板告诉他,如果有女尸骨给他联系。还有一次,杜先民和张善普二人参加朋友父亲的葬礼,朋友说,他的伯父去世几年了,生前未娶,想花点钱为伯父配“阴婚”。因为这位朋友仅出800元,这次交易没谈成。
其实,他们二人充当的是“二传手”,一具女尸,通过中间人的层层转手,到买主手中时,价钱就是四五千元或者更多。
据记者调查,在当地配“阴婚”有两种途径:一种是男女死者双方家属同意后,按照一定的礼仪举行配婚合葬;一种是通过中介人,买来女性尸骨,然后偷偷地合葬。至于尸骨的来历,买主不管不问。
5年前,彭婆镇槐庄村一家姓翟的15岁的儿子因病去世,为死去的儿子配“阴婚”成了这家人的一块心病。说来也巧,两年后,邻村一位14岁的姑娘被火车撞死。于是,姓翟的拿着礼金多次到女方父母家说和,死者家人终于同意,姓翟的按照当地习俗像模像样地为儿子举行配婚合葬。
在采访中,伊川县民政局的一位工作人员说,如果双方的家属同意,并且严格遵守了国家殡葬改革的相关规定,只是自愿将火化后的两个死者合葬在一起,就不能视为违法,只能宣传引导。
配“阴婚”陋习有抬头之势
配“阴婚”习俗在我省洛阳、安阳和鹤壁等地区有抬头之势,在河北、山东、山西、陕西等地也死灰复燃。
在山西临汾,为配“阴婚”应运而生的“鬼媒人”几乎成了正当职业。女尸如果年轻漂亮,由双方家人出面,女方家人甚至可以拿到7万元的礼钱。
有媒体对陕西延川县和山西省隰县两地“行情”做了对比。在陕西延川,“新鲜”女尸在2万元左右,在山西隰县则可以卖到4万元甚至更高。大龄女尸价格在延川县是万元左右,隰县则在1.2万元左右。如果是终身未嫁的老人,延川是5000元左右,比隰县高出2000元左右。
在这种利益的驱动下,从坟墓中偷盗尸体的案例屡见不鲜。
2005年3月28日,西安火车站派出所执勤民警在村民杨锦玉携带的尼龙袋中发现6副完整的女性尸骨。原来家住陕西西乡县的杨锦玉,想赶在清明节前将尸骨运往山西卖掉发一笔横财。
无独有偶,2006年12月以来,山西芮城县7个乡镇的十余具年轻女性尸体相继被盗。据犯罪嫌疑人薛某交代,他通常与买家联系好后,便叫上同伙扒开墓穴盗尸,每具尸体可卖两三万元,最高的可卖到四五万元。
更令人震惊的是,有的人为了配“阴婚”还设局杀人。
从2006年10月到12月,陕西省延川县的杨东艳伙同他人先后杀死一位智障女子和一位坐台小姐,将尸体销售到山西配“阴婚”。
更为凶残的当数河北邯郸临漳农民宋天堂,为卖尸配“阴婚”,从2006年底至案发,惨无人道地杀害了河南安阳、林州和河北等地的6名妇女。
据媒体报道,近几年每到清明节,山西垣曲县农村有的人家就在忙着为死去的人联姻,有认亲、订婚、送彩礼彩金等程序。加上设宴请客,整个操办下来多则花费数万元,少则也得五六千元。这股“邪风”给不少农民带来了很大的负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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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
殷晓章
编辑:
李志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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