最高法副院长称许霆一审被判无期明显偏重
2008年03月11日 08:19金羊网-新快报 】 【打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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对话

怎么不等判完再来评论呢?

全国政协委员、广东省高院副院长 陶凯元

对于许霆案,全国政协委员、广东省高院副院长陶凯元一再强调自己“不谈个案”,希望包括网友、媒体在内的全社会理性对待司法,给司法一个足够的空间。她说:“怎么不等法院判完再来评论呢?案件在审判过程中,还没有结果,你就开始评论,我觉得这是不理性的。”

问:许霆案如果没有公众介入,是不是就不可能发回重审了?

答:他可以上诉啊,还有二审,谁说没有程序呢?目前只有一审,我们国家是二审终审制。

问:为何省高院不自己来审,要发回广州中院重审?是把烫手山芋丢回去吗?

答:一审事实不清楚,法律规定“事实不清,证据不足”,必须发回重审。

问:哪方面证据不足呢?

答:我不谈个案,我也没审这个案子,没有发言权。但是,也不排斥大家给一些监督,这没什么,但应该理性。

问:法院会否感到压力大?

答:对我个人来说,如果是我来审案,不论谁来评论,不论谁来过问,都不会影响到我的判决。我就是那句话,以事实为依据,以法律为准绳,只能这样了,作为法官没有别的退路。

问:有人说,许霆案涉及了新的法律问题,如何应对?

答:那就全社会一起来研究怎么来应对新的法律问题。

问:这些案件中法官的自由裁量权是否较大?

答:这是法律赋予法官的,不是法官自己说了算的。

问:3万元到10万元以上就是“数额特别巨大”,这个标准是否应随着经济发展提高?

答:那是立法层面的,我是司法工作者,国家有什么法我们就执法,我们不能立法。法律永远都是向前发展的,永远都要与时俱进,都要根据形势的发展来调整,不是哪一个法律,所有法律都有这样的问题。

问:公众介入是干扰了司法独立还是法治进步的表现?

答:介入当然可以,但关键要在了解事实的基础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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