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途被逼停自伤手臂
的哥姚先生将车开到南城白马路口时,尾随他的短发男子打来电话要他停车,转道去法院。姚先生说,男子看到他没答应,在穿过红绿灯路口后,就直接两辆车冲到出租车前面,横停在他的车前,“看到这阵势,我只能是停车报警。”
看到短发男子朝出租车走来。在出租车后座的外商,摇上半开的窗户,还将车门锁上。“短发男子并没有强行拉门,而是站在车门外看着。”姚先生说,后座的外商高声大喊着英文。“我通过后视镜看到,外商从斜背的包内取出刀叉,竟然在自己的左右手臂上狠狠地剐了几下,鲜血直流,后座和车门全部沾有血迹。”
“是他自己用刀叉弄的,当时我们都在车外。”在出租车外围住外商的短发男子说。120医生想为外商简单包扎,但被外商拒绝。记者看到外商的左右手臂有四五条血痕,皮都被划掉,鲜血沾满了双手。
请私家侦探跟了四天四夜
据短发男子说,他们是浙江温州的鞋商,一年半前认识了这名在东莞虎门开有贸易公司的外商Paul。“我们给他提供出口的鞋,起初还能支付一些货款,到后来就是一拖再拖,至今有120多万货款拖着不给。后来我们了解到,他在虎门的工厂都倒闭了,于是委托东莞这边的一家私人侦探社跟踪保罗,也向法院起诉了。”
四天前私人侦探找到了Paul,于是跟他形影不离。“我都快要被逼疯了。”Paul大声告诉记者,“这些人跟了我四天四夜,我住酒店,他们也住酒店。我去哪,他们也跟着去哪。”Paul说,这些人明显是在限制人身自由。Paul说,工厂是他的台湾前妻开的,他只是经办人,要钱的话应该去找他在台湾的前妻。
经过民警的再次劝解,Paul又钻进另一辆出租车。短发男子想上车,被Paul一把推开。短发男子跑上小车,紧跟出租车往厚街方向追去。到达厚街一酒店后,双方又僵持在一起。短发男子非要知道Paul的房间号,并入住在对面房间。无奈之下,酒店再次报警。经民警协调,酒店方已安排短发男子在不同楼层住下。
律师说法
不算限制人身自由
广东赋诚律师事务所张元龙律师认为,法律意义上的限制人身自由,多是通过非法拘禁的方式,如果单纯指派人跟踪而言,算不上限制人身自由。由于双方有债权的关系,堵车去法院,如果在不妨碍社会治安秩序的情况下,也算不上限制人身自由。张律师说,限制人身自由在法律上讲必须是非法拘禁了24个小时以上或者是有殴打拘禁行为。
(来源:南方都市报)
编辑:
李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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