律师不愿为公职人员嫖宿幼女案被告辩护[组图]
2009年04月09日 16:25京华时报 】 【打印已有评论0

4月8日一大早,习水县人民法院外就聚集了几百名群众,其中很多都是学生家长。齐鲁晚报供图

>>官方表态

量刑要求顶格处理

这起公职人员嫖宿幼女案,受到贵州省各级各部门重视。在案件侦破期间,贵州省政法委书记、省公安厅厅长崔亚冬多次批示,要求严肃查处此案。

7日晚,遵义市政法委在习水召开案情通气会。市政法委书记杨舟说,这是一起“丧尽天良”、社会影响十分恶劣的刑事案件。

杨舟质问,为什么有黑旅社?为什么有黑老板?从2007年10月到2008年8月报案,为什么发案长达一年时间没被发现?此案反映出当社会管理、干部教育管理、校园周边环境整治、学校内部管理和法制宣传教育不足等问题。

杨舟要求“三问”该案:嫌疑人是否全部归案;政法机关是否有不作为情况;此案中是否存在“保护伞”。对此案要在法律规定的量刑范围内顶格处理,对此类伤天害理、影响极坏的案件必须依法体现从严、从重原则。一旦发现案情重大,需要提级审理的,必须提级处理。

习水县近期将开展打击卖淫嫖娼专项斗争和校园周边环境专项整治,加强学校内部管理,加大干部违法违纪案件查处力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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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编辑: 李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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