奥巴马见达赖 中美关系如何发展
2009年11月13日 10:06凤凰网专稿 】 【打印共有评论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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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拒载事件”的核心:法治?人治?

姜声扬:我们继续《时事开讲》,厦门航空最近惹上了一起黑名单的官司,一名叫做范后军的前员工,他被厦航列入了黑门单,不出售机票给他,也不准他登机,范后军就以侵犯人格权为由,将厦航告上了法庭,结果北京朝阳区的法院,判他败诉。这个话题就引起了社会各界的热议,究竟航空公司有没有拒载权呢?我们先来看看网民的投票,他们觉得有没有呢?大部分人觉得并没有,78.2%人都不同意,我们再来看网民留言。

“作为一个消费者,我们有权利享受到公平的待遇,我们花了钱,得不到公正,对消费者来说不公平”。再来“以侵犯人格尊严为由起诉,厦航没有不尊重乘客啊,没有主动打你、骂你、侮辱你,为什么说侵犯你的人格尊严呢?你来坐我的飞机,我还不能不让你坐?岂有此理!那如果我让你坐了,你就会说我犯了强制罪,因为你坐我的飞机,根本就违背本人的意愿嘛,所以这个理由根本不成立。

郑先生,您对这个案件持一个什么样的角度?

郑浩:这个案件其实已经扰攘了差不多一年多了,在本月十号的时候,北京朝阳区法院作了一审判决,判决范后军是败诉了。现在范后军和他的代表律师决定要上诉,这件事也引起了社会各界的关注。我注意到中央电视台已经连续的报道了事件,并且在昨天的时候,还把两名辩护律师,一个是厦航的律师,还有一个就是范后军的辩护律师,都用通过电话联线的方式上了他们的节目。这种做法我个人认为有点不妥,因为这个案件还在进行当中,让辩护律师公开在电视上发表他们的意见,给人一种好像社会审判。

姜声扬:变成法院了。

郑浩:但是作为评论,我觉得,我们并不倾向于任何一方的话,我认为还是应该可以。首先是这样,范后军,第一他不是恐怖分子,罪犯,也不是逃犯。

姜声扬:一介平民。

郑浩:他就是一个公民,他这个公民当然和厦航之间有矛盾,据材料报道来看,他和厦航之间因为劳务纠纷,而且他也出过恶言,和公司闹得不可开交,最后是离开了厦航。但是按照厦航有关的规定,前职工在搭乘航空公司飞机的时候,可能会享受到一定的优惠。因此范后军他就坚持要乘坐厦航飞机,但是几次不但是买票的时候出现了困难,而且即便是拿到票了,登机的时候也会最后一刻的时候,不让你登机。

最后他有点不解,后来就通过各方的了解,他发现原来是厦航把他列入到了所谓的“黑名单”,这个单子上了。就是电脑上面一遇到范后军,就会被额拒绝。好像是有一次他买到了票,而且有一次他也是被破例,据说是经过了请示厦航的老板之后,破例在他的机票上写上可以登机,只有这一次。所以在事件发生之后,范后军他就愤愤不平,他认为他的人格遭到了侮辱,这个名誉遭到了破坏。因此根据《宪法》第38条,还有《消费者权益保护法》第14条,这是有法律规定的,他就上诉、投诉上到法庭,把厦航告上了法庭。

这件事情,我的认为是这样,范后军他显然不是一个罪犯,也不是一个在逃的犯罪分子。厦门航空公司把他列为潜在的,这样对其他的旅客构成威胁,对民用航空器构成潜在威胁,显然是不妥的。因为你作为一个经营公司来讲,你既不是司法部门,你也不是公安部门,你根据什么来确定范后军他具有这种潜在的,可能会造成民用航空器和其他旅客生命安全,这样的一种危险呢?你是根据什么?

如果说你根据他过去曾经有过狂言乱语来判断,他可能是危险的,意思可能在今后搭我飞机的时候,会造成对其他旅客的骚扰或者威胁,我拒绝你,这个也是不成立的。因为你并不是司法部门,你必须要有司法部门来确立,确实范后军他有这样的一种倾向。即便是司法部门,我也在考虑,司法部门是不是可以来确定,一个人在他没有犯案的时候,司法部门就说你确实可能会犯案,我相信这个司法部门它也很难做这个确定。至少厦航可以通过医生来检验一下,这个人是不是有潜在的心理上的问题,对不对这也是说的过去的。

所以说这就存在着一个到底是法治还是人治,这样一个问题。所谓的人治,我个人根据这个案子来看的话,显然有人治的这样一种成分在里面。就是说厦门航空公司,它是通过主观的臆断来判断范后军可能会对飞机造成威胁,因此把他列为潜在的威胁人,这是一个人治。

第二法院,这个朝阳区法院在做出一审判决的时候,它实际上是没有根据相关的法律,而实际上相关的法律,其实在现在中国的民航法上还是一个空白。这是怎么说的呢?因为这个法院在做出判决之后,分别给民航总局和厦门航空公司也发了一封信,在这个信里边,它提到,就是说是这样的。原文是说,存在法律空白,我国目前尚无明确法律规定等字样。就是说在我们审理的时候,我们发现存在着这样一种空白,所以说法庭它做出判决,它是根据什么法呢?它是根据什么法来判范后军败诉的呢?这实际上我觉得范后军也遭受到了第二次的人治。

因为法官他没有法律的依据,他就做出这样的一个判决,究竟为什么会出现这样的一种状况?我认为结合过去,前不久在上海出现钓鱼执法这样的一个案件,我认为现在在国内,还存在着一个普遍的,就是掌权部门把公民当做假想敌,这样的一种普遍的现象。

为什么这么说呢?就是掌权的部门,它在没有法律,或者是缺乏法律依据的前提下,自己的权利把可能对他造成影响的,或者为了某一种利益上的,比方说钓鱼执法就是为了某一种利益,而把一般的公民、老百姓当做可能会犯事,可能是罪犯,可能是我们要侦办的人,这样的一种态度。这种态度这样的一种做法,我认为在国内还相当的普遍。

比如说我们曾经听到过,有些部门把上访的民众,也作为是到我这儿来闹事的,对他们拳打脚踢,甚至有强奸的事件发生。这样的一种情况下,把普通的公民就是你在法律、司法面前,还没有把他当做一个罪犯的时候,就把他当做一个假想敌来惩治他、来治他,这样的一种做法是非常不妥的。因此我希望有关部门,要认真的考虑这样一个事件,而且我认为社会上也应该有一种声音,要求掌权的部门应该必须秉公执法,必须按法律来办事,而不是靠自己的主观意念来进行办事。

姜声扬:人民不是假想敌,早完善法律,不然下次不能搭飞机的可能就是你跟我了。

郑浩:那可能。

姜声扬:感谢郑浩先生为我们作的分析,也感谢您关注今天的《时事开讲》,我们再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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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 时事开讲   编辑: 彭远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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