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毛建国:习水性侵幼女案怎让记者成福尔摩斯
2009年05月10日 08:37大洋网—广州日报 】 【打印已有评论0

近日,首先披露贵州习水县干部嫖宿幼女案的记者陈强表示,为此案他卧底习水县六日,经历了“从业22年来最艰难的一次暗访”(5月9日《武汉晚报》)。何以称为“从业22年来最艰难”? 据称,早在陈强去采访前,就有其他记者前往习水调查,但都“没有人愿意说出真相”。而陈强在临行前上网查找资料时,却发现相关网页要么已被屏蔽;要么就是只有标题,内容已被删除。在深入习水后,陈强同样无法接触到真相,无奈之下,他只好装成嫖客暗访,才拿到了第一手资料。

描述至此,艰难已见端倪。这哪里是记者在采访,分明是福尔摩斯在查案。可是,当记者们成了福尔摩斯时,真正的福尔摩斯又去干什么了呢?

回味事件的前前后后,其实本不应该这么艰难,也无需记者去和福尔摩斯抢饭。据陈强介绍,“报道中用到的事实,主要是引用官方提供的材料”,这意味着当地官方早就掌握到了一定的事实真相。到底出于什么考虑没向外界公布?网上那么多信息又是谁删除的?

有人说,“保护未成年人,我们无处中立,也没有资格旁观”。我们从没想过中立,也从没想过旁观。问题的关键是,在现实情境下,我们所做的只能是道义的支持,而这种道义支持,对未成年人的保护到底能有多大裨益?1000个道义支持甚至抵不上一个福尔摩斯作用,可连记者都不能保证人人成为福尔摩斯时,普通公众又怎么能成为福尔摩斯?从这意义上说,我们更希望公权能够发挥应有的作用。

当前,习水已对案件进行了通报。我想在最终的通报中,不仅要有案件的陈述,还应有案件报道为何如此艰难的介绍。如没有,也只有恳请记者再充当一次福尔摩斯,前去暗访查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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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 毛建国   编辑: 缪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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