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陆劫机犯的归途:1993年10架客机被劫持到台湾
2008年03月04日 10:54新华网-国际先驱导报 】 【打印

1990年白云机场事件曾被认为是后来“劫机潮”的诱因之一,该事件中造成死亡多达128人。

15年前曾现“劫机潮”

对中国大陆民航来说,1993年绝对是个祸不单行的年份:连续10起大陆客机被劫持到台湾的事件,令世界为之瞠目。除此之外,还有11件劫机未遂事件。

“上世纪90年代初,大陆劫机赴台案非常频繁。”厦门大学台研所教授张文生回忆说,当时的情况令整个中国民航业者压力倍增,光是1993年11月、12月,就有6架飞机被劫持到台北。

尽管1990年9月两岸红十字组织已经签署《金门协议》,但台湾当局却一直未予认真执行。对一些劫机者的有意轻判,也从客观上助长了犯罪分子的嚣张气焰,让一些人铤而走险。劫机者的理由五花八门,有人是负罪潜逃,有人则是对生活现状不满,甚至还有的劫机者只是因为工作上和同事闹矛盾。

“连续的劫机让台当局感受到了舆论压力。”张文生告诉《国际先驱导报》,出于各方面的考虑,台湾方面开始采取人机分离的处理方式,让飞机和乘客、机组人员返回大陆,而留下劫机者在岛内判刑。直到后来发生的一件事,才使他们改变了态度。

1997年3月10日,台湾远东航空一架高雄飞台北的客机被劫机犯刘善忠劫持飞抵厦门。两个月后,大陆方面依据两岸《金门协议》,率先将刘善忠遣返回台。此后,台湾方面也开始陆续遣返大陆劫机犯。

遣返前后的双重判决

“从监狱出来后,我几次给台湾有关部门写信要求遣返,并多次绝食要求遣返……我想家想亲人,想在哈尔滨一起共过事的同事们。”这是2001年7月《检察日报》一篇长篇报道中的“忏悔”,报道的主人公叫祁大全。

因为被本单位收发室的同事嘲笑“不能办事”,祁大全以引爆伪装炸药威胁,于1993年12月12日劫持哈尔滨开往厦门的航班至台湾中正机场。令他没想到的是,到台后即被台湾警方带走,并被以强暴胁迫航空器罪判处有期徒刑12年。服刑近8年后,祁大全被遣返回大陆,并再次被提起了公诉。

与祁大全一样,1993年及之后的劫机者大都遵循了这样的程序:在台湾被判刑(多数为10年左右),服刑(减刑)期满后被遣返大陆,然后在大陆接着被检察院提起公诉重新批捕。

“台湾方面对劫机者的刑期多数都有政治因素的考虑,所以量刑相对过轻。”张文生教授表示,如果按照大陆的法律,劫机作为严重危害公共安全的刑事犯罪行为,一般都可能被判处死刑。虽然法律不同,大陆也不承认台湾的“司法权”,但量刑时法官可能还是会考虑到案件的具体情况以及个人的悔罪表现。
两岸打击劫机犯的严厉做法,有效震慑了犯罪行为。时至今日,当年的劫机者,有的已在大陆服刑期满开始了新的生活,更多的人则还在监狱里为他们的罪恶行为继续付出应有的代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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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编辑: 胡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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