预备凶器 分工明确
根据公安机关对抓获暴徒的初审和记者了解到的情况,暴徒多来自乌鲁木齐以外的地区,其中带头挑事者服饰相近、特征明显。
暴徒实施暴力犯罪使用的工具,多为石头、砖块、木棒、铁棒等,也有一些刀具和枪支。记者查看了公安机关及部分群众收集的部分施暴工具,发现砖块多为道路两旁铺地板所用的花砖,而木棒和铁棒来源不一。市内一些商贩在接受记者采访时回忆,7月5日之前两三天,店内刀具明显热销。
记者从公安机关了解到,公安干警从抓获的来自南疆的嫌犯身上翻出2张车票,一张是检过的4日到乌鲁木齐的票,一张是6日从乌鲁木齐返回的票。公安部门还发现,当晚运送暴徒和施暴工具车辆牌照的后几位数字都是相同的。有专家解释,这些数字可能与“伤害头部”的指代用语有关。而此次事件中大多数受伤或死亡无辜群众的头部都遭受袭击。
事发当晚,200多个手持尺寸相近木棒和砖块的暴徒从连接新华南路和二道桥一带的另一个街道天池路冲出来,加入正在从人民广场一路往南的聚集人群。
天池路某单位向记者提供的信息显示:20时40分左右,有些手持棍棒的暴徒涌入天池路,其中几个暴徒用脚狠命将该单位大门踹开,一名身着蓝色T恤的暴徒向院内投掷石块并砸伤保安。信息还显示:一个身着黑袍、头戴黑头巾的妇女,带着大约30名暴徒自西向东冲过来,迎面来的一男子将几根棍子递给她,她又把棍子分发给身后的人。
该单位负责人说,那些石块有的是路面上的花砖,但不是天池路上的,因为这条路上人行道上的花砖没有损坏,还有些石头像是建筑工地的水泥块、建筑垃圾,“是事先准备好的”。记者看了这家单位安保人员当晚从门口捡回来的砖,大概十厘米见方,有的还有血迹。
现场目击的群众告诉记者,当时这群暴徒手持的木棍多来自路两旁新栽树的支撑杆,大约1.2米长,直径在5到10厘米。记者现场数了数两旁的树木,共有60棵左右,每棵树的支撑杆有3个,有180个左右这样的木棍。当地居民认为,这些树是上个月中旬刚刚栽上的,暴徒在这里汇集,正是看中天池路上有“现成的”木棒,路两旁小巷子纵横,四通八达。
其他地方不少遭受袭击者和目击者都表示,“乌鲁木齐市内没有这样的石块,一定是事先准备好的。”在新疆维吾尔自治区妇幼保健院一带的商户接受记者采访时回忆,事发时还有不少人从楼上往下扔石块,砸路上的行人和车辆。他们认为,“石块一定是事先搬到楼上去的,否则楼上哪来这么多石块。”
记者在采访中还发现,此次暴力犯罪过程中,目击者的描述和监控录像多次出现身着白黑棕色长袍、头戴黑色头巾的年轻女子,以及身着蓝色T恤的年轻男子的身影。女的在其中多扮演的是引导者、煽动者、组织者的角色,男的多扮演的是暴力实施者的角色。
一直跟随聚集人群的新华社记者在多处现场先后看到十几个这样装扮的女子,在人群中充当领头者的角色。21时10分左右,记者在人民广场看到,一名穿蓝色T恤衫的青年男子和一名头戴黑色头巾的女子走在队伍的最前面,二人不断举起双臂,煽动人群闹事。自治区民宗委的同志也在龙泉街路口看到几个身着袍子、头戴黑头巾的妇女加入人群,她们挥着手,高叫着指挥人群。这样的女子还多次出现于不同地点的监控录像中。
公安人员接受记者采访时分析,这些妇女着装特别,在乌鲁木齐很少见到,如此普遍出现更是罕见。
手段残忍 手法专业
记者在采访中了解到,用木棒石块等重击无辜群众头部,是这次暴力犯罪事件中暴徒施暴的主要手段。受到攻击的一些公交车站的工作人员回忆称,一些暴徒在市内主要交通干道设置路障,并熟悉汽车构造,驾驶技术娴熟。
记者在乌鲁木齐市内多家收治“7·5”暴力事件中受伤群众医院采访时了解到,大部分病人在头部都有重伤,大部分遇害者也都是因头部遭袭击而死亡。公安机关公布的一些暴力事件现场照片显示,许多倒卧街头的遇害者头部旁边都散落着砖块或石块,有的大小竟然与西瓜相仿。
损坏公共交通工具,阻断交通,制造大范围混乱,是暴徒在此次事件中的重要手法。乌鲁木齐公交集团公司有关负责人告诉记者,集团公司共有28辆车被焚烧,266辆车被砸,毁损车辆超过总量的十分之一。
乌鲁木齐公交集团下属的兴盛公司大部分车辆都在此次事件的发生区域行驶,此次事件中有四名员工遇难,公司300辆车中的约三分之一遭到损毁。其位于乌鲁木齐南郊赛马场大湾路的总站周围,正是此次事件最为严重的区域之一。总站大院也受到暴徒冲击,停在院内车辆还被暴徒开到路面用于撞毁监视器、设置路障等。
公司有关负责人告诉记者,当晚21时30分左右,一伙暴徒冲进院子,撬开车门,撬下驾驶台上的电路板,抽出电线接火启动车辆,有人将车辆开上公路设置路障并焚毁车辆,还有人开车撞毁院门口的一个装有监视器的灯杆,显然是想消除此次暴力犯罪的证据。
现场目睹者描述,被焚车辆多是从车辆尾部大灯处被点燃的。该公司车辆都是燃气车,储气罐在车的尾部,而车的尾灯灯罩是塑料的,暴徒往往是敲碎灯罩后再点燃,引发储气罐爆燃,致使整个车辆被焚毁。他们认为,从纵火手法上看,这伙暴徒非常熟悉车辆结构,事前很可能还研究过点火方式。
7月6日上午陆续送来修理的一些公交车尾部的加气阀保护盖都被撬开了,加气阀被拧开。公司职工分析,暴徒显然是想把车内燃气放出来之后点燃,纵火焚车。但是由于当时这些车已经跑了一天,没多少气了,没能得逞。
看到这些情况,公司很多职工都很惊诧。他们说,一般人哪会知道公交车的加气阀在哪里呀,即使公交司机上岗前,也要进行专门培训,告诉他们加气阀在什么位置等,“这些人一定经过了专业训练”。
采访中,公司员工向记者回忆,近一段时间,赛马场一带的马路上每天晚上都有一些青年在练车——速度很快,经常练习急停、超车、8字行进等技能。很多上夜班员工在后半夜都会听到马达的轰鸣声和急刹车的声音。从看到的情景和汽车的性能判断,他们认为,这些用于训练的车大多是一些改装车。
冲击机关 意图明显
记者了解到,此次事件中,一名武警受到暴徒攻击壮烈牺牲,数十名公安武警被打伤,自治区党委、公安武警特警消防驻地、新闻媒体所在地、民族干部大院等遭受攻击,这些均显示这起事件绝非一般暴力事件。
5日18时许,记者在现场看到,有人群不断向自治区党委门前聚集,试图冲入自治区党委大院,但被武警战士阻拦。
地处国际大巴扎附近的乌鲁木齐特警支队二大队,当晚也遭受暴徒冲击。其警员告诉记者,当时大部分警力在其管辖的街上值勤或被调往其他地方执行任务,留守大队的只有七八名武警战士,暴徒两次试图闯入大队院内,均被职守的武警战士挡住。随后增援的武警赶到,暴徒才放弃冲击。
20时左右,上百名暴徒冲击位于龙泉街上的乌鲁木齐公安局南关派出所。派出所负责人介绍,暴徒与留守在派出所的警力对峙了大约20分钟,看到民警拔枪后才相继散去。
23时20分左右,四五十名暴徒冲击新疆人民广播电台和新疆电视台所在的大院。新疆广电厅有关负责人介绍,守护的民警手持盾牌、警棍呈防暴队列在门外布阵,暴徒嚣张气焰不减,特警鸣枪示警,暴徒才纷纷逃窜。
自治区公安厅介绍,“7·5”事件爆发严重地区的大湾派出所也遭到上百名暴徒的攻击;乌鲁木齐消防支队指挥学校也遭到数百名暴徒冲击;20余名暴徒试图冲击位于团结路的民族干部大院……此间分析人士认为,如果没有经过组织、没有人在背后指使,一般聚众闹事者绝不可能企图冲击我党政机关、武警公安驻地,以及新闻媒体,他们的图谋远远超出了一般暴力事件的范畴。
作者:
张宗堂、孙闻、曹志恒、陈国军
编辑:
汪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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