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时间 |
内容 |
| 1987年 |
时任全国人大常委会秘书长、法制工作委员会主任的王汉斌明确提出:“对国家工作人员是否建立申报财产制度问题,需在其他有关法律中研究解决。”
|
| 1988年 |
国务院监察部会同法制局起草了《国家行政工作人员报告财产和收入的规定草案》。
|
| 1994年 |
第八届全国人大常委会就将《财产申报法》正式列入立法规划,但未能实际进入立法程序。 |
| 1995年4月20日 |
中共中央办公厅、国务院办公厅联合发布了《关于党政机关县(处)级以上领导干部收入申报的规定》。 |
| 1997年3月24日 |
中共中央办公厅、国务院办公厅印发了《关于领导干部报告个人重大事项的规定》。 |
| 2000年 |
中纪委决定在省部级现职领导干部中首先实行家庭财产报告制度。 |
| 2001年 |
中纪委和中组部联合发布《关于省部级现职领导干部报告家庭财产的规定(试行)》。 |
| 2004年 |
在第十五次人大常委会会议上,将财产申报制度写入公务员法问题列入了议题。 |
| 2005年4月27日 |
《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务员法》在十届全国人大常委会第十五次会议上获得通过,并于2006年1月1日起开始实行,但未能就官员财产公布作出明确规定。 |
| 2006年 |
中共中央办公厅出台《关于党员领导干部报告个人有关事项的规定》作为重要的党内法规颁布实施。
|
| 2007年 |
国务院常务会议于1月份通过《政府信息公开条例》,也未将官员的财产等个人情况列为政府必须主动公开的信息;9月份国家预防腐败局正式挂牌,有关人士曾表示:“正在抓紧研究财产申报制度,在适当时候将建立财产申报制度。”
|
| 2008年1月20日 |
国家统计局原局长李成瑞、北大教授巩献田等50多位退休高官和学者联名,向全国人大、全国政协等国家机关提出 “关于尽快制定《县处级以上公职人员财产申报公布法》的建议书”。 |
| 2008年5月25日 |
新疆阿勒泰地区纪委出台一份名为《县(处)级领导干部财产申报规定(试行)》的文件,规定全地区县(处)级以上官员都要申报财产。 |
| 2009年 |
“两会”上,全国人大代表韩德云提交《关于建立公务员财产申报法》的议案,并附上一份6000多字的法律草案。
|
| 2010年 |
温家宝总理在作政府工作报告时表示,要把反腐倡廉建设摆在重要位置,各级领导干部特别是高级干部要坚决执行中央关于报告个人经济和财产,包括收入、住房、投资,以及配偶子女从业等重大事项的规定。
|
| 2011年9月15日 |
温家宝总理在“第五届夏季达沃斯论坛”谈到反腐问题时指出,我们已经制定了一些制度,包括领导干部财产和家属子女在国外定居和经商情况,我们还要进一步加以完善,逐步从申报到公开,这是对干部手中权力的一个最重要的监督。 |
| 2012年 |
广东省的珠海横琴、广州市南沙新区、韶关市始兴县将率先对官员财产公示进行试点。 |
所有评论仅代表网友意见,凤凰网保持中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