重庆警方披露涉黑案律师造假内幕(图)
2009年12月15日 06:02华龙网 】 【打印共有评论0

远方呼唤 重庆人傻钱多快来

“重庆人傻、钱多,快来!”李庄不停地向远在京城的同仁们呼唤着。在李庄迅速敛财的经验感召下,“咱也不差关系”的京城律师跃跃欲试,纷纷南下淘金,当然京城律师“打捞队”也悄然进入山城,给和谐美丽的重庆平添了另样一道灰色风景线。

李庄乐意来重庆代理涉黑案件的第二个重要原因是因为重庆“钱多”。

2007年,龚刚模黑社会性质组织为了获取非法暴利,分别在五洲大酒店、渝北区逸安茶楼等处开设赌场进行赌博和私放高利贷。龚刚模、樊奇杭为了使所开设的保利夜总会和多家赌场不被警方查处,还通过多种渠道,以金钱拉拢和腐蚀公安民警,为其场所内的违法犯罪行为充当“保护伞”。同时,为了在一些具体的案件处理上占得先机,龚刚模更是不惜手段。2006年,他的万贯公司申请执行建兴公司,标的是2000万元。为了尽快实现财产执行,龚刚模先后向高级人民法院副院长张弢行贿共计20万元港币、20万元人民币、一个花瓶、一个青铜器皿。张弢收受贿赂后,在该案报至市高院请示时,张弢积极为龚谋取不当利益。

为了获取暴利,龚刚模与另一黑恶团伙头目陈坤志(另案处理)通过成立重庆万贯财务咨询公司,以高额利息对外发放高利贷,其非法经营涉案金额高达数亿元。

……

“这个案子有点复杂,律师费偏低哟。”已经拿了20万元代理费的李庄并不满足这个数额,在“要召开由中国政法大学前校长陈广中等全国知名专家参加的研讨会”的幌子下,李庄又从身患癌症的龚刚模之妻子处骗取了30万。重庆“傻人”那里知道,这一切都是无良律师李庄精心设计的一场骗局。

但是,贪得无厌的李庄摸透了龚刚模在法院审判时渴望保住性命的心理,以在高层托关系,走路子的名义,又狠狠宰了龚刚模的妻子一刀,敢怒而不敢言的龚刚模之妻再一次委托堂兄龚云飞给李庄的帐户打了100万。这笔钱,李庄连自己供职的北京康达律师事务所都隐瞒了。

谁曾想,李庄就像贪婪的吸血鬼,时隔不久,他又要求龚刚模的妻子另行付给重庆某律师事务所律师吴家友95万,准备买通警察做伪证,且通过找四川高级法院某领导,打通重庆法院的关系之用。

李庄之所以敢挥舞利刃,在龚刚模家人身上一而再,再而三割肉敛财,正如其经常张狂地对重庆司法界炫耀的那样,“你们也不打听一下北京康达律师事务所的背景,俺们所不差高层关系,现在死刑复核要经过最高法院,就凭咱得关系,重庆的案子,只要咱运作,哼!一个也批不了!”

李庄不但积极给关押的龚刚模当面授意、教唆,同时也不忘在外围给龚刚模伪造证据,帮助其脱罪。

李庄授意龚刚模的弟弟龚刚华邀黑恶犯罪据点保利夜总会主要负责人李某,要求李某在龚刚模审判阶段将保利夜总会关闭,回避龚刚模是真正老板的事实,并要求将老员工打发离开夜总会,设置障碍阻挠司法机关调查,夜总会里有关涉嫌违法犯罪的人跑远点,以防公安机关查到夜总会的犯罪证据。

按照李庄的授意,龚刚华对汪某说:“龚刚模的股权转让给了夜总会在逃的唐某,警察找不到唐某,就不知道龚刚模才是保利夜总会真正的老板。”

李庄为龚刚模脱罪,可谓是想尽了一切办法,他甚至要求龚云飞在大足林业局虚开万贯林业在大足县植树造林,造福一方的证明,在法庭上说明龚刚模对社会做了一定贡献,淡化其黑色“光环”。

说实话,对于李庄伪造证据,妨碍诉讼程序的犯罪行为,处在生死边缘的龚刚模心里也不踏实。

11月下旬,众多涉黑案件相继进入司法审判程序,专案组民警在工作中发现,龚刚模自从与他的辩护律师李庄等人会见后,情绪出现异常,心事重重,沉默寡言,尤其是在12月4日,其辩护律师李庄第三次与他会面后,就更是长时间里在舍房里坐着,情绪低迷。为此,管教民警多次找他谈心,给他讲法律、说政策,希望他摆正心态,相信法律,正确对待即将开始的审判。

龚刚模经过激烈的思想斗争,出人意料地按响了舍房里的报警铃:“我要检举辩护律师李庄! ”

……

“李庄教你这样做不是为了给你减轻罪行吗?你怎么会检举他?”在龚刚模检举了李庄伪造证据、妨碍诉讼程序后,专案民警提出了心中的疑问。

龚刚模回答:“凭良心说,李庄为我出的这些主意,就像一把双刃剑,他出的那些主意,对我有好处,但他给我打官司就是为了钱,最终处理结果还得落在我身上。官司是否打得赢,他都会借我的案子出名,如果我被查出作了伪证,倒霉的还是我自己!如果被发现,我将被法律严厉处罚,我已经是一名命悬一线的有罪人,我不想也不敢再做对不起法律和自己良心的事了。于是,经过再三权衡,就想把这些事向政府说清楚,在法庭上我会依法为自己辩解,不走歪门邪道,这样心里会更踏实一些!

此外,还让龚刚模感到担心的一个问题,那就是李庄在与其的3次会面中,先后叫他在七八张白条以及空白委托书上签了名,“如果李庄在这些有我签名的白条和委托书上填些什么东西,把我的财产处理了,我去找谁说理阿?”

其时,几乎就在龚刚模检举的同时,李庄分别三次会见被告,帮助龚刚模伪造证据、串供的行为引起了住所民警的警惕。值班民警多次对其违法违规行为多次进行规劝,警告,但狂妄之极的李庄竟然当着龚刚模的面公开说:“他们监视我本身就违法”。继续肆无忌惮,毫无顾忌地教唆、帮助龚刚模伪造证据。

值班民警为了揭露李庄的犯罪行为,对李庄为龚刚模伪造证据和串供的行为进行了当面证据固定。

肆无忌惮 多行不义自投法网

摸着腰间爆满的荷包,踌躇满志的李庄迅速做好了一切造假工作准备,李庄为达到“捞人”目的,在市第一中级人民法院阅卷时采取恶人先告状的卑鄙手段称“龚刚模在侦查过程中被刑讯逼供,强烈要求对龚刚模的伤情进行司法鉴定。”同时,还对司法机关在侦查、起诉阶段的工作提出了毫无根据的指责。

李庄曾得意地对龚云飞以及重庆律师吴家友等众多人说:“我通过叫龚刚模乱说被刑讯逼供了,到时候会在法庭上让龚刚模咬定民警打了他、吊了他,这样才能推翻以前对龚刚模不利的证据。”

尽管李庄对司法部门的无端指责毫无道理,但是市政法委相关领导依然非常高度重视,检察机关专门指派驻监所相关单位对李庄所反映的情况认真、全面作了核查,李庄所反映的情况纯属子虚乌有,无稽之谈!

11月11日,李庄还嚣张地说“为什么不让我代理龚刚模的案子?北京司法局算个什么东西?如果不让我代理让司法部专门给我下文……”

“法网恢恢,疏而不漏”。12月12日,常将这句话挂在嘴边的李庄虽然已经潜回北京,但神通广大的他依然察觉到了重庆司法机关将对其追究伪造证据、妨碍诉讼程序的刑事责任。他准备金蝉脱壳,第一时间给重庆法院的一位领导发了一条短信:经组织决定,我们康达律师事务所两名律师全部从龚案撤出,不再担任辩护人,请转告有关方面。

……

多行不义必自毙!此时脱身,为时已晚。当晚,李庄被重庆市公安局传唤。12月13日,李庄被重庆检察机关批准逮捕。

我国《刑法》第306条规定:在刑事诉讼中,辩护、诉讼代理人毁灭、伪造证据,帮助当事人毁灭、伪造证据,威胁、利诱证人违背事实改变证言或者作伪证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情节严重的,处三年以上七年以下有期徒刑。

所谓帮助当事人毁灭、伪造证据,是指辩护人或者诉讼代理人以教唆、煽动、出主意或者提供方便条件等方式,使当事人毁灭、伪造证据。

李庄身为犯罪嫌疑人龚刚模辩护律师,以“如果你依照刑讯逼供所说的笔录就得枪毙你”相威胁,引诱、教唆龚刚模在法庭上,编造被公安机关刑讯逼供,吊了八天八夜,被打得大小便失禁的谎言,企图推翻以前所作的有罪供述;引诱、教唆龚刚模向法庭提供虚假陈述,企图削弱公诉机关指控其涉黑犯罪的证明力,妨碍刑事诉讼的进行,帮助龚刚模脱罪,其行为已构成《刑法》306条之伪证罪,必将最终受到法律最严厉的制裁。

此时,不知深陷囹圄的李庄作何感想,或许他正用忏悔的内心一次次向包括北京律师在内的全国所有的律师发出这样的感慨:重庆不欢迎无良律师!

近年来,全国各地发生的“李庄现象”不绝于耳,其危害性小可以损害当事人的合法权益,大可以说如果得不到有效治理,在建设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治国家的征程中,我们的党和国家也将为这些“李庄门”所造成的政治、经济、社会成本“买单”。愿所有为法律现代化而奋斗的法律人,始终秉性法律人尊崇公平正义的性格,成为神圣法律的捍卫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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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编辑: 李志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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