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船覆灭
“我不是赌场的发起人,是他们邀请我加入的。”成为被告的谢才萍上周的法庭上用这样的理由极力否认自己的团伙首犯。而这样的说法有一定的道理。“我知道她是文强的兄弟媳妇。”“她有文强做后盾,跟她合作不用怕。”“她那里是敢打大牌(下高赌注)的地方。”这是其团伙成员在法庭上的部分供述。
开赌场是非法的,没有靠山的赌场很容易被查,所以在重庆的赌博行业中,能够傍上谢才萍这样的大树是很多人求之不得的。因为她的背景和事迹已经在江湖上尽人皆知。
而事实也并不是谢才萍说的自己不是首犯,在法庭上,几乎每一个团伙成员都证明,在赌场中,是“谢姐”说了算。因为她有后台,不听她的就别在这行混。
不是什么人都可以加入谢才萍的赌场,除非跟她很熟,得到她的批准。才能“入股”。
该团伙采用的赌博方式非常简单,通过扑克牌打“三公”,押赌注,赌注一般分200至500元、300至1000元和500至2000元3个等级。但如果赌客要赌更大,也可以每注达到5000元。
赌场实行“股份制”,除谢才萍、刘井勇和谢的侄女婿张某固定坐庄外,汤炳等10余名团伙成员也必须轮流坐庄,均带领各自网络的大批赌徒集资入股。
为了控制团伙成员和赌客,谢才萍这样规定:
赌场股东必须轮流坐庄参加赌博,输赢2万元左右才能下庄;赌客必须受邀约才能参与赌博,在赌客少的情况下,股东还必须无条件充当闲家参与赌博;一名叫刘三的股东就因为赢了钱不愿意坐庄,而被赶出赌场,并被要求不得再去其他赌场,否则后果严重。而股东黄冬梅因在参股期间去别的赌场,也受到威胁而返回。
进入赌场的赌客必须确认身份后才能进场,“放水”(放高利贷)人员进入赌场,必须经过股东同意或其他赌客介绍。
该团伙层级分明,分工明确:谢才萍负责选择赌场地点、坐庄和组织赌徒,领导并管理赌场经营活动。放哨者分为“外围”和“内保”,“外围”负责打通关节,联络相关职能部门,确保赌场经营期间不被查处。“内保”则在门外放哨、应对纠纷、吵架等意外情况;还有人专门在赌场“放水”和“抽水”。
此外,设专人提供后勤保障,负责赌客的一日三餐,采购饮料、香烟、水果等物品;同时安排住宿,负责赌场的搬迁和场地的清洁整理。为了吸引赌客,赌场还免费为赌客提供毒品。 参赌“抽头”是谢才萍最主要的经济来源,每进行一轮赌博,她就从赌场拿走此轮总赌资的5%。如此一来,她“只赚不赔”,每场“抽头”的钱少则数千,多则数万元。
为了逃避打击,谢才萍还处心积虑招募了在警方查处时负责顶包的假老板,每天工资500元。可笑的是,一名假老板在一次警方突袭中跑得比别人都快,而另一名假老板则被判刑。
随着文强的落网,谢才萍自知也大势已去。虽然在法庭上,为了替自己开脱,她多次抢话,但却语无伦次,多次反复重复同样的内容。在公诉人有理有据的答辩下,谢才萍的话越来越苍白,第二天的庭审,自感无力应对的她每每在重复自己的理由后都会补充一句:“没说到的地方请我的律师补充。”
毫无疑问,这艘顶着文强保护伞的大船即将覆灭。一大批罪恶深重的黑老大及其保护伞将站在被告席上。
重庆的治安环境已经发生了明显的变化。“以前在菜园坝(重庆最早的火车客站),随时可能遭遇抢劫,特别是背包的旅客,更是胆战心惊,这一现象长期得不到整治。但是现在,没有人敢抢了。”一位出租车驾驶员在得知记者来采访涉黑案后这样对记者描述当地的治安变化。
不过在深受黑势力所害的地方,还是有市民心有余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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编辑:
周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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