冉启富说:“老年人怕岁数大了,流血多了,怕把老头捅死啦!”向世全问:“他屋有儿女不?”冉启富回答:“晓不得”。在向世全建议下,冉启富将“教训”目标定为崔英安之子崔军。
2007年9月16日中午,密谋已久的冉启富找到涂启兵(已判刑)。随后,在冉授意下,涂启兵电话叫来史光辉(在逃)、王仪华(已判刑)与冉见面。见面后,冉启富将被害人崔军指认给史光辉、王仪华二人。随后,两人即上前挑衅并将崔军用刀捅伤致死。后经法医鉴定,崔军系损伤致心脏破裂心包填塞死亡。
为手下提供躲藏资金
法院审理查明,案发后,冉启富曾向向世全汇报“教训”结果。在得知出现命案之后次日,冉启富开始逃亡外地。在外地潜逃的一年多时间内,冉启富先后与向世全多次电话联系,并在广州、武汉、长沙、万州等地多次见面。
2007年年底,向世全还与冉启富哥哥冉启春一道乘飞机前往广州与冉启富见面,同时向世全先叫冉启春以工程款的名义从黑龙集团公司领取了5000元钱,由冉启春交给冉启富。
2008年10月,冉启富回万州给邓鹏飞打电话,要求见向世全。次日凌晨,向世全就安排与冉启富的会面。冉启富称案发后,向世全给其家人每月的生活费由600元减为300元,因此很是生气,于是要求向拿出几十万来“补偿”,双方并为此发生争吵,最后不欢而散。
构成故意伤害罪
法院审理后认为,被告人向世全指使被告人冉启富找人教训被害人,被告人冉启富又指使涂启兵并由涂启兵邀约王仪华、史光辉故意伤害被害人身体,致被害人死亡,被告人向世全、冉启富的行为均已构成故意伤害罪,且系共同犯罪。
被告人向世全作为黑龙公司的法定代表人,在黑龙公司开发的春天花园二期工程未取得《房屋拆迁许可证》时即动工违法拆迁房屋,在遭到被拆迁户崔英安、秦万兰夫妇反对且未达成拆迁补偿协议的情况下,为促使崔英安、秦万兰搬家,指使他人教训崔英安、秦万兰之子崔军,造成崔军被伤害致死的后果,事后又提供资金及躲藏地点帮助冉启富逃匿,并许诺给付冉启富房屋一套,意图隐瞒事实真相,被告人向世全系犯意的提起者、行为的指使者,其犯罪情节特别恶劣,罪行极其严重,造成的社会危害极大,应予严惩。
赔偿受害者家属17万余
法院一审以故意伤害罪判处被告人向世全死刑,剥夺政治权利终身;被告人冉启富犯故意伤害罪,判处死刑,缓期二年执行,剥夺政治权利终身。其余被告人因犯窝藏罪被均判处有期徒刑。法院的判决书上,他们的犯罪事实记满26页。
受害者家属之前曾向被告向世全等提出150多万元赔偿,昨天法院判被告人向世全、冉启富相互承担连带责任,赔偿受害者家属177794.54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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霍吉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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