解说:
究竟谁该是被告?
吴秀云:
他最恼火的是你为什么要告我,不告番禺区财政局,我也是跑法院比较久了,还真很少看到广州财政局当被告尤其又是财政采购中心,企业很少敢跟财政局叫板。它答辩状就是结尾那段话火药味很浓,就是说格力空调歪曲事实,误解依据,混淆视听,滥用诉权,给不应该成为被告的广州市财政局制造了许多麻烦。要求法院驳回格力空调的诉讼请求。
主持人:
格力空调公司和广州财政局对簿公堂,情况如何?接下来我们接下来连线一下《南方都市报》的记者吴秀云。
吴记者,你好。
吴秀云:
你好。
主持人:
吴记者在庭上,双方应该有不同的表现,在你的报道中也听到了,有人发出笑声,表现如何?从中如何做解读呢?
吴秀云:
当时是这样子,财政局可能是找法律法规处或者是其它部门的人在那边,一方面提供一些文件上的随时给代理人提供材料。另外一方面,也可能是说他们内部想做一个学习的过程,当时旁听的人当格力空调一方的代理人在法庭上发表意见的时候,他们就听得很认真,同时也在核查相关的法律法规。当格力空调这一方的代理人说得比较多比较激动的时候,他们这边有一些人就发出那种笑,属于屑一顾,或者是说认为你说的根本就不合路数的这种笑声,法庭按理说旁听人员是不能发出任何声音的。
主持人:
从中你觉得能解读出些什么呢?
吴秀云:
他们觉得一方面很少有企业敢跟他们叫板。另外一方面,有企业跟他们叫板之后,还能说得头头是道,对他们来说觉得是不可思议的事情。
主持人:
感谢吴记者。
王教授,刚才吴记者也提到了庭上的一些情况,我们也注意到片子当中也提到了,广州市财政局说格力空调歪曲事实,滥用诉权,难道格力空调状告的对象告错了吗?
王锡锌:
其实我觉得,如果说从被告的选择来说,这是一个纯粹的法律技术的问题,我个人从关注这个案子来说,首先认为我是被告的确定不是一个非常复杂的法律问题。其次它在这里,并不是我们评论要去特别关注的问题。我想关注的问题就是假如起诉方格力空调在选择被告这个问题上,如果说他明明知道被告是谁,还要做出这个选择,就算这种选择有问题的话,其实我们看到,我刚才说了格力在选择被告的时候,它是我宁告大的,也不选对的,可能有这种情形。
主持人:
因为这里有医院,有番禺财政局。
王锡锌:
对。因为这里面会涉及到一个,我刚才说了,这里的起诉是打破潜规则,是来叫板。刚才包括财政局被告这一方的反应也显露出来,他们感到很惊讶,甚至有点不可理解,发出笑声。这里恰好可能也是原告起诉,既然我是来冲破潜规则,我把事情搞大一点,把影响搞大一点,这可能是一个策略的考虑。
主持人:
从这个事件当中,我们可能也注意到比如说像广东石化,它的报价是2151万,格力空调报价是1707万,原因是由于格力空调的招投标书当中有些技术参数不符合要求。是不是因为一个技术参数不符合要求,政府就要多支出400多万?
王锡锌:
坦率地说,如果从表面的数字来看,这里有一个400万的差价,因此如果说看到400万差价,可能第一印象可能是贵和对之间,政府做了一个选择,那就是我只选贵的,不选对的。但是如果要从采购来说,当然政府不应该这么做,政府绝对在政府采购过程中不应该只先贵不选对。因为我们这个政府采购法其实是有明确的规定,它强调政府采购的采购价格要低于市场的平均价格,所以它是一个低价是一个基本的原则。如果大家都来投标的话,低价是一个原则,当然在这里技术参数的问题,涉及到一个非常专业的技术问题,没有这些专业性的技术,我们的确不太好判断。如果说那些专业性技术能解决,只选对不选贵,显然是违背了采购法基本的原则。
您可能对这些感兴趣: |
|
编辑:
缪汶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