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江西“球蛋白事件”刑讯逼供案开审
2009年07月03日 04:47南方都市报 】 【打印0位网友发表评论

寻找清白

按照吴佩奋的说法,公安机关带走万建国时没有出示相关证件,搜查其住处时没有出具搜查证,在控制其人身自由一个多月的时间里,没向其亲属或所在单位出具有关合法羁押的书面通知,不让她聘请律师提供法律帮助。北京尚权律师事务所律师张青松认为,公安机关对万建国进行调查的过程严重违反法定程序。

“博雅事件”的真相是什么,相关部门至今没给出答案。万建国与“博雅事件”到底有无关系,同样没给出明确的说法。而这,是吴佩奋苦苦求解的问题之一。

“我丈夫从来没向南昌大学二附院卖过博雅免疫球蛋白。”吴佩奋向记者提供了一份“南昌县医药公司与南昌大学第二附属医院2007、2008两年的销售总汇”的复印件,在约800个记录中,并未出现“免疫球蛋白”的字样。

“的确没卖过。”南昌县医药公司法人代表蔡小平说,“我们公司没权力卖免疫球蛋白,那是血液制品,很金贵。”

早在2008年6月初,江西华晨医药科技有限公司董事长李少华即承认,夺走6名患者生命的免疫球蛋白由该公司经销。

2009年1月9日,“博雅事件”中第六名死者的家属在调解协议书上签了字,拿到南昌大学第二附属医院支付的20万元。家属涂云称,他们是六家中最后一个签字的。之所以答应协商解决,一是因为拿不到尸检报告,没法打官司,也没精力继续耗下去,二是除了家家都有的20万元,政府还答应了若干个很好的条件,比如帮死者的丈夫调动工作等。

“签了协议并不代表没有意见没有牢骚。”涂云最后强调,他们很想知道“博雅事件”的真相。而协议只是含糊地说,经有关部门调查,患者死亡与注射免疫球蛋白药物质量可能存在一定关系。

根据协议,患方收到款项后,此事就此终结,双方再无其他争议,患方承诺放弃一切因患者死亡所涉及的医方、丙种球蛋白经销商、生产厂家等方面主张权利或赔偿的要求,并承诺不再以任何理由和任何方式,向上述各方以诉讼或非诉讼方式主张其他权利,否则须返还医方支付费用。另外,患方对协议内容保密,未经医方书面同意,不得向第三方透露协议内容,不得接受媒体采访,等等。

吴佩奋说,官方同样想用优厚的条件让她停止申诉,如帮她调动工作、给她女儿转学等。她选择了大声诉说,并为此开通名为“珍珠妹”的博客,第一篇博文的标题是《清白》。

因何取名“珍珠妹”,关注过江苏省赣榆县供电局原副局长梁继平被打死在检察院一案的人一看即知。梁死后不久,其妻王云娣以“珍珠眼泪”为名开了博客,不断公布案情的最新进展,排解无处释放的痛苦与愤怒。在吴佩奋看来,她和王云娣的遭遇大同小异,丈夫都是因刑讯逼供而死。因为比王云娣小几岁,所以自称“珍珠妹”。

本报记者 左志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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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 左志英   编辑: 缪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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