邓玉娇爷爷 对受害人感到愧疚
记者:你们觉得,网络、民意对案件是否产生了一定程度的影响?
邓正兰:这个案子自发生以后,公安机关从一开始就做到了全面收集证据。也就是说,既收集了孙女有罪的证据,同时也收集了从轻或减轻处罚的证据。检察机关在提起公诉的时候也做到了以事实为依据、以法律为准绳,既维护了法律的尊严,也体现了人性化。法院今天的判决结果,我认为做到了不偏不倚,客观公正,也是既维护了法律的尊严,也做到了依据客观情节对我孙女从宽处理,给予她出路,我们感到非常满意。
但有一点我想强调,孙女在维护自身权益,避免不法侵害的时候,在盛怒之下刺死一人,刺伤一人,特别是刺死这一人,给他本人和他家人带来了不可弥补的伤害和损失,在这方面,我们全家也都感到深深的愧疚和懊悔。
“有性侵犯意图但没实质后果”
记者:今天的法庭审判,采信了邓玉娇“心境障碍”、“部分刑事责任能力”的精神病学鉴定结果,对这一鉴定你们怎么看?
邓正兰:我们觉得,这个鉴定是适当的。因为之前孙女就长期失眠,有两三年的历史了,而且精神情绪很不稳定,在家经常跟妈妈发生争执,也长期在服药。这次鉴定是由湖北省和武汉市两所权威机构做出的,我们认为结果是中立的、公正的。
记者:案情还有一个令外界迷惑的地方,就是两个案发现场,其中在水疗区有传言说邓玉娇就受到了性侵犯,我想知道真实情况到底是怎样的?
邓正兰:我可以肯定地说,没有性侵犯。在水疗区时,他们有抓过我孙女,我孙女有反抗,这个是有,但没有发生实质性的行为。
其实这个问题我也纳闷,我看过几次通告,第一次、第二次、第三次对有些细节的措辞不太一样。后来我就到看守所去见孙女,我说你跟我要讲实话,当时到底是个什么情况?孙女跟我肯定讲实话的,她说就是这样,在水疗区那人抓过她,她反抗过,没有外面所传的性侵犯。而且你想一下,当时现场还有七八个人,那么多人在场,怎么可能发生什么事情呢?我当时还就到底是“按倒”还是“推坐”问过孙女,她说的情况还是“推坐”,坐在沙发上就是坐了。我见孙女后跟她讲,是否算自首,光主动投案了还不够,你没有如实供述案情,还是不能算自首,所以你不能说假话,一定要如实地说。
我后来了解到,前两次通告措辞的不同,因为第一次通告是公安局的,第二次是公安局报给政府,再由政府做的通告,政府的措辞和公安局当然会有所不同,这可能是造成外面一些猜测的原因。
邓贵英(邓玉娇大姑):说是性侵犯,我们理解是指当时有意图,但没有实际的后果。
怀疑炒作 解聘律师
记者:前期的律师被“炒掉”,也有这个原因吗?
邓正兰:最开始委托的律师,家属是有些不满意的地方。他们见了我孙女后,有些举动和做法我们也莫名其妙,尤其擅自对外披露案情违反了规定。我们甚至也怀疑是不是在炒作,后来就解聘了。
“孙女自始至终都获优待”
记者:事件对邓玉娇和家庭带来什么样的影响?
邓正兰:肯定有很多负面的影响。到今天,我们家属心里才彻底踏实了一些。我现在就是想好好休息。
我孙女出这个事之后,其实自始至终都受到优待。她还没有见过手铐。即使是从野三关送到恩施优抚医院,再从恩施送到巴东看守所,一路上也没有对她用过手铐,很照顾她。
在看守所,干警们还给她泡蜂蜜水,因为她身体不好。还开导她,宽慰她的心。县委县政府还派了人大副主任崔久红和政协副主席谭春魁轮流值班看护她。
变更为监视居住以后,县妇联主席刘湘鄂也是带了几名工作人员,一天24小时陪护她。
“孙女恢复自由后要先治病”
记者:邓玉娇的以后有什么打算?
邓正兰:等孙女完全恢复自由以后,首先是治病,这关系她的一生。病治愈以后,再让她找一份好的职业,绝不再让她去那种“下三烂”的地方,要远离那种地方,这次对她自己也是个教训,这次以后她自己也会明白一些事理。
她的工作,县委县政府、镇委镇政府也很关心,准备帮她找一个相对稳定的职业,目前也还在考虑中。
采写/摄影:本报记者 占才强
编辑:
黄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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