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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邓玉娇案”审判观察
2009年06月16日 15:43南方周末 】 【打印0位网友发表评论

未提起附带民事诉讼

邓贵大家人、黄德智会提起附带民事诉讼吗?会提出怎样的赔偿要求?届时邓玉娇将如何面对?这也是审判前我一直很关心的问题。

据旁听者介绍,此次庭审,“邓玉娇案”被害人邓贵大、受害人黄德智并未提起附带民事诉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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附带民事诉讼是指公安机关、司法机关在刑事诉讼过程中,在解决被告人刑事责任的同时,附带解决由遭受物质损失的被害人或者人民检察院所提起的、由于被告人的犯罪行为所引起的物质损失而进行的诉讼。

如果被告人的行为不但不是犯罪,而且是受法律保护的行为,如正当防卫、紧急避险等,对此没有争议,因这些行为所引起的损害,不能提起附带民事诉讼。

此前,巴东县纪委、县监察局认定,黄德智身为共产党员,接受服务对象吃请,已构成违反廉洁自律规定错误;进入营业性娱乐场所玩乐,并强迫要求女服务员陪其洗浴,在遭到拒绝后又对该女服务员实施拉扯推搡、言词侮辱等不法侵害,严重违纪,影响极坏。

据此,巴东县纪委常委会议研究决定,给予黄德智开除党籍处分。野三关镇党委于5月29日撤销黄德智的镇招商办副主任职务,同日,野三关镇农业服务中心与黄德智解除了农业技术服务岗位聘用合同,予以辞退。另外,公安机关已对黄德智予以治安拘留。

邓中佳虽经查证无违法行为,但造成了不良的社会影响,野三关镇党委于5月29日撤销邓中佳的镇招商办副主任职务。同日,野三关镇财经所与邓中佳解除了公共服务岗位聘用合同,予以辞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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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 黄秀丽   编辑: 郭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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