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卫生部:变性手术前患者须提交无在案犯罪证明
2009年06月16日 11:45中国新闻网 】 【打印0位网友发表评论

(1)当地公安部门出具的患者无在案犯罪记录证明。

(2)当地公安部门备案同意术后更改身份证上的性别。

(3)有精神科医师开具的易性癖病诊断证明,同时证明未见其它精神状态异常;经心理学专家测试,证明其心理上的性取向的指向为异性,无其它心理变态。

(4)患者本人要求手术的书面报告并进行公证。

(5)患者提供已告知直系亲属拟行变性手术的相关证明。

2.手术前患者必须满足的条件

(1)对变性的要求至少持续5年以上,且无反复过程。

(2)患者以其选择的性别公开地生活和工作至少2年。

(3)术前接受心理、精神治疗不少于1年且无效。

(4)未在婚姻状态。

(5)年龄大于20岁,是完全民事行为能力人。

(6)无外科手术禁忌症。

(四)实施变性手术前,应当由手术者向患者充分告知手术的目的、手术风险、手术后的后续治疗、注意事项、可能发生的并发症及预防措施、变性手术后的后果,并签署知情同意书。

(五)医院管理

1.术前审批:变性手术前要报告医务处和变性手术技术临床应用与伦理委员会,获准后方可施行手术。

2.完成每例次变性手术的一期手术后,将有关信息按规定报送至相应卫生行政部门。

3.性生殖器官切除后,送病理检查。

4.变性手术后,医院为患者出具有关诊疗证明,以便患者办理相关法律手续。

5.医务人员应尊重患者隐私权。

(六)建立健全变性手术后随访制度,并按规定进行随访、记录。

(七)医疗机构和医师按照规定定期接受变性手术技术临床应用能力评估,包括病例选择、手术成功率、严重并发症,死亡病例,医疗事故发生情况,术后病人管理,病人生存质量,随访情况和病历质量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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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编辑: 霍吉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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