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涉及72户 引发60余次上访
据了解,甜泉小区由乌市建设综合开发公司开发,共9栋楼,其中7号楼由人防工程建设有限公司于1993年9月建成,该栋楼为六层砖混,4个单元共72户。
由于合作经济纠纷,7号楼在建成后所有权先抵押到昌吉州巴莱公司,巴莱公司又抵押到昌吉农行手中,1999年底,乌鲁木齐市锦峰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又从昌吉农行手中取得销售权。
记者从7号楼住户处了解到,他们分别于2000年至2001年购买住房,随后发现了房屋质量问题。
一位住户告诉记者,从2001年夏天,7号楼一些住户就先后向建委、房产、信访办等部门反映情况60余次,市建委两次委托自治区建设工程质量安全检测中心对7号楼进行检测,检测报告显示:7号楼主体局部不合格;建筑单位在施工中偷工减料,水泥标号不够,砂浆中含土量太多,墙体酥松;内顶部空心板有裂缝,承重墙横向裂缝。
2002年12月,由市四医院出资,乌鲁木齐天山建筑有限责任公司对小区进行了一次维修。
“重新维修的房子,只是老人穿一件新衣服,撑不起疏松的骨架。”一位住户说,维修后没几个月,房屋又出现一道道裂缝。
据高女士说,部分职工因无法在此居住,都搬走了,将房子租了出去。
据称拍卖所得 各种证件齐全
乌鲁木齐市锦峰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负责人潘景华说,他们2000年从昌吉农行拍卖取得甜泉小区的销售权时,手续都是齐全的。当时该小区已闲置近10年,因此7号和8号楼出现了墙皮、墙抹灰脱落情况。但由于住户没有交纳维修基金,房产公司下属的物业也无法对这些出现问题的部分进行维修。
她说,房屋出问题和他们公司没有关系,当初银行拍卖房子可能就有瑕疵。
新疆天阳律师事务所律师陈东说,根据规定,房屋必须符合国家规定的质量合格才能出售。房屋质量如何,不能卖售方一方说了算,业主可以找专业的鉴定机构对房屋质量进行鉴定,如果质量不合格,即使销售时手续齐全,卖售方也必须承担责任。另外,维修基金是对小区公共部分的维护,和房屋质量的维修 、修理要花的钱没有关系。
新疆资本律师事务所律师张树兵认为,业主应该找锦峰房产公司,它是卖方,就该保证房屋质量没问题。房产公司如果不愿承担,可以去追究拍卖方的责任。(来源:亚心网 马俊刚 秦金俐)
作者:
马俊刚 秦金俐
编辑:
李志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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