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1世纪》:为什么现在会出现这种“权力回收”、“办学自主权太少”的倾向?
王烽:以上仅列举了比较突出的两方面,学校抱怨有自己的理由,政府也有自己的道理。其实,总的来讲法律规定的办学自主权是落实不够彻底的,没有走出收收放放的怪圈。学校之所以会有这种感觉,是有历史原因的。上个世纪80年代推行的教育改革,曾致力于解决政府对于学校尤其是高等院校“包得过多,管得过死”的问题。经过多年的改革,“包得过多”的问题有很大改观,政府允许社会力量进入教育领域,很多学校的办学经费是通过其他途径筹集而来的;但是,对于“管得过死”的问题,始终没有得到很好的解决,并且还有反复,这个可能跟我们过去解决问题的思路有关。在我看来,自主权“太少”并不是因为法律规定的少,而是因为在教育行政过程中政府与学校发生关系时,缺乏一个很好的机制,能够使高校的自主权得到保障,对政府的权力没有制约,学校也缺乏自律机制,这才是一个本质上的问题。
改革新思路:博弈的机制和平台设置
《21世纪》:一直以来,教育主管部门是如何解决“管得过死”这一问题的?
王烽:通常是经过调查论证,采取渐进的方式,分批向部属高校和地方政府下放某种自主权。可是高校却感觉,越改革、越下放,高校的自主权却越少,这就陷入到一个悖论之中。其实,这种解决问题的思路本身就存在一定的问题:政府主管部门决定把什么样的权力下放给高校,依旧延续了过去那种自上而下的管理模式,并没有触及到实质性的体制改革,也没有具体的制度保证。一收一放之间,体制还是老体制,政校关系还是老关系。
《21世纪》:我们应如何转变现有教改的思路?
王烽:我个人认为,今后若想解决“管得过死”这个制约中国教育发展的老大难问题,政府相关部门必须要尝试换一种思路来思考这个问题。
比如,行政部门对于学校某一项自主权的限制与制约,如果使得高校感到不满,有没有双方可以援引的法律条文?有没有一个协调矛盾的机制?假如一所高校不敢向政府部门表达不满,那么能不能成立一个高校之间的协助组织,增强高校自律和与主管部门协商协调的能力。通过这样的机制设计,可以形成一个权益博弈的空间,使得高校合法的自主权诉求可以表达出来,这样,高校自主权的落实就成为一种动态的协商过程,而不再是单向操作。
再比如,对于“985工程”这类高校,高校与主管部门二者可以签订一个管理合同,这个合同可以明确规定学校可以进一步下放哪些自主权,一定时期内学校要达到什么样的发展目标,达不到会怎么样;同时,合同也明确规定了行政部门能够管什么,不能够管什么,在一定范围内明确政校双方的权利和义务,建立一种新型的契约管理机制。
《21世纪》:其实,近年来,在解决高校行政化问题、创建新型政校关系这个问题上,地方上有不少的创新,比如前面提到的重庆大学的例子。你怎样看待地方上的这些改革尝试?你预估这些地方经验会不会写入正在制定的《规划纲要》,并在全国范围内得以推广?
王烽:近些年来,地方和高校自主的实践创新的确是越来越多,这些创新进入国家的政策视野是必然的。温家宝总理在针对《规划纲要》制定的讲话中也强调,“有些看准了的事情,可以先行试点,试验成功了立即实行。这也是我们这次制定规划的一个特点。”我个人觉得,这些鲜活的经验可能会以某种形式反映到《规划纲要》中来。
其实,对于推进地方和高校教育改革而言,除了大力推广现成的改革经验,还应放手提供更多的进行教育改革的空间,激活他们的创造力。这个,要比你单纯推广现成经验要实用得多。不妨给地方、高校一种压力和动力,让他们自己去找本地、本校教育问题的解决之道。你不要替别人想问题,你要定方向、给压力,不要把所有细致的问题都替别人想好了,这也是改革思路的转变。
如果正在制定中的《规划纲要》能够体现这种思路,我想无论是对于推动高校去行政化的改革,还是解决其他的现存教育体制问题,都是大有裨益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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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
马晖
编辑:
缪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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